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未政发〔2020〕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按照《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区对2020年8月17日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对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二、对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未央区集体土地上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以改造综合成本核算改造综合用地的实施意见(试行)》等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西安市未央区鼓励企业上市发展暂行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四、对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西安市未央区独角兽企业培育方案(2018—2021)》等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附件:1. 保留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失效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3.保留的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废止的以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doc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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