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地铁八、十号线环园中路停车场拆迁工作的通告
未政告字〔2020〕4号
为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根据西安市地铁八、十号线环园中路停车场建设工作要求,即日起开始对西安地铁八、十号线环园中路停车场项目占地范围进行拆迁工作。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经九路以东,永城路以北,北辰大道以西之环园中路停车场规划用地范围及规划调整置换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及测量成果表为准,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不在本次测量评估补偿范围内)。
二、组织实施:拆迁工作由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三、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拆迁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内完成。
五、坚持依法拆除、公正补偿,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确保在规定的期限签订拆除协议,搬离现场,逾期不搬离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其后果由所有人和使用人承担。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一切影响拆迁工作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
八、对煽动群众闹事,打骂工作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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