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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朱楠同志任职的通知
未政发〔2018〕35号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朱楠同志为西安市未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任职时间自2017年12月算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