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未字〔2017〕10号

2017221

为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五个走在前列”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为主要任务,统筹“七水共治”(留雨水、养净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调季水、排涝水),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新未央。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末,全区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主要河湖(除渭河外)达到IV类水质,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全区河流实现“四无六有”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

1.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

2.强化地下水保护。严格地下水开采,在禁采区内严禁开采地下水,限采区内实行取水许可。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地下水回灌。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除应急备用外,一律予以关闭。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办法,减少水资源浪费。

3.严格水功能区监管。科学划定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善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许可管理,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

(二)深入推进水域岸线管护

4.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打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的社会管理。

5.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针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顿,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

6.强化城区污水治理。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到2020年,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

7.加强污泥处理处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完成现有污泥处置设施改造。到2020年区内新建污泥处置厂1座(第十污泥处理处置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8.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在重点水域开展水产养殖水环境监测,大力推广无公害水产养殖。

(四)持续开展水环境治理

9.严格项目建设的水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10.保障自备井供水安全。加快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使具备接水条件的自备井用户,尽快接入自来水。高度重视自备井饮水安全,提升水质监测、监管能力,做到水量水质双保障。严格自备井饮用水源保护,坚决消除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质的污染源。健全自备井供水管理制度,实行自备井供水站“站长制”。到2020年,所有自备井饮用水源地开展每年不少于1-2次的常规检测。

11.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健全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联合预警,建立联动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全面提升水环境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河渠整治,重点区域实现雨污分流

12.一河一策整治河流水系。围绕重现“八水绕长安”盛景,以“城中河”的标准规划渭河,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恢复区域水生态。到2020年,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未央水清岸绿的美景。

渭河重点是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滩区综合整治,营造两处大水面,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城中河”。

皂河、漕运河重点是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幸福河重点是加快完成中游段综合治理,分区域实施市政雨污分流。东部区域:东三厂渠、红旗西渠、红旗中渠的污水进入市政排污管道,封堵进入幸福河的排污口,早日实现幸福河达标排放;西北部区域:加强协调未央路沿线、北客站、未央湖市政管网建设,尽快完善市政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沣三干渠重点是加快推进渠道综合治理,建设截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引入汉城湖清水,将沣三干渠建设成为汉长安城遗址区内一条景观河。

农三干渠重点是加快推进渠道综合治理,建设截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利用农三干渠,沟通漕运河与幸福河,将农三干渠形成一条生态带、景观带,进一步提升秦汉大道北侧至渭河区域水生态环境。

汉城湖重点是配合市水务局,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果,带动区域周边产业发展。

未央湖重点是加大再生水利用,改善水景水质,提升未央湖区域水生态环境。

(六)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

13.强化城市水土保持监管。加强对城市建设过程中新的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和监管,完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创新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14.推进地下水生态修复。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取用水许可制度,限制地下水开采,封停自备井,消减开采量,涵养地下水。积极探索利用人工回灌增加地下水补给,促进水生态修复。

15.强化地下水监测手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地下水监控能力。推进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实现监测网全覆盖,形成全天候监测监控体系。

(七)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6.强化节水管理。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实现高效节水。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社区等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工作。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

17.完善节水评价标准。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目标考核。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95%,用水大户计划用水指标下达率10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城镇生活用水计量率达到95%,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

(八)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8.推动水管理创新。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实现河道水域动态监管。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全区河道保洁全覆盖。

19.严格水环境执法。组建执法队伍,配齐人员装备,增强执法效能,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强化水务、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破坏水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五个走在前列”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建立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实现区内所有河流河长制全覆盖。成立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各街道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有补偿、岸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等制度,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把加快完成落实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在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的同时,区级财政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四)严格目标考核要把落实河长制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夯实工作责任。要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区考核办要配合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动员全民参与。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级河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广泛持久地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我区落实河长制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实施方案

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项主要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战略,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为未央实现“五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水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对辖区河流和具有河流功能的渠道、排水干支渠建立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改善全区河流环境面貌,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全区河道河长制全覆盖,通过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具体为:

(一)河岸整洁:河岸完整无破损,无垃圾堆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体清洁。

(三)河道通畅:河道内无障碍、无淤积堵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河岸绿化带美观,整洁。

(五)水质达标

1.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污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

2.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

3.2020年末,主要河湖(除渭河外)水质达到类以上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环保、水务、城建的副区长和汉长安城特区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有区水务局、环保未央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公安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考核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三区一项目”办、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抓好上级整改意见的落实。

(三)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我区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区水务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未央分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和特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二)拟订巡查、处理、反馈、督察、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协调落实市级河长制工作任务,指导、督查各街道河长制有关工作。

(四)负责河长制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推进各自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

配合河长制实施,设立河道警长,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

五、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的设置

渭河、幸福河、漕运河(汉城湖)、皂河以及农三干、沣三干渠,分别由区委、区政府、汉长安城特区领导担任区级河长,涉河街道、村(社区),由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两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详见附件1。)

除以上6条河渠外,各街道辖区的排水明渠,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工作。

全区三级河长名单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堤(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河长的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包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市级河长制要求,村(社区)河长1日两次,街道河长2次,区级河长11-2次对所包河流进行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履行好河长职责。

区级河长对所包河流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按照“一河一策”目标,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定期听取下一级河长的汇报,督导、检查、考核下一级河长和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街道河长是所包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责任主体,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占滥用、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排查入河污染源,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严控污水直排河道,消灭黑臭水体;推进河流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负责推进河道渠道周边环境整治和保护,强化日常巡查保洁,检查督导村(社区)河长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村(社区)河长的分工和职责由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明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流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持久宣传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督。河长制实施工作实行分级考核。由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区考核办,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河长制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细则由区考核办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另行制订。

附件:1.未央区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

2.未央区“一河一策”治理任务一览表

3.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一览表

 




附件1

西安市未央区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

序号

河流  名称

区级河长

街道河长

村(社区)河长

姓名

职务

街道名称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1

渭河

汪文展(河长)区委书记

 

王小璞(副河长)副区长

六村堡

雷建明

党工委书记

 

 

 

 

 

 

汉城

陈明

党工委书记

草滩

周建林

党工委书记

未央湖

吴秦豫

党工委书记

吴涛

贾家滩村主任

马红

王家棚村主任

2

 

幸福河

 

梁晚晴(河长)  区长

 

王惠增(副河长)副区长

草滩

胡醒亚

办事处主任

崔明设

草二村主任

李长征

柳林村主任

未央湖

张伟

办事处主任

何小伟

牛王庙村主任

3

漕运河

杨军

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汉城

张旭华

办事处主任

雷金生

南玉丰村书记    兼主任

段崇善

北玉丰村书记

淡  惠

北玉丰村主任

王红军

朱宏堡社区书记

李稳峰

朱宏堡社区主任

刘  磊

青西社区书记

刘卫军

青西社区主任

席彬林

青东社区书记

席大寨

青东社区主任

钟忙虎

庞马村书记

张军彦

庞马村主任

张小明

三官庙村书记

贾立红

三官庙村主任

贾三红

店子村书记

张社利

店子村主任

草滩

朱彤涛

办事处    副主任

游  刚

东三村主任

陈志奇

东四村主任

霍新余

东五村主任

4

皂河

徐斌

区委常委

副区长

未央宫

夏社平

党工委书记

周敏生

周河湾村书记

周炳新

周河湾村主任

六村堡

王卫军 

办事处主任 

陈小奇

铁锁村书记

崔耀武

阎家村主任

5

农三  干渠

王小璞

副区长

草滩

李养斌

办事处    副主任

高建伟

华山分厂       社区主任

6

沣三  干渠

席正赢

汉长安城

特区党工委

副书记

未央宫

姚长健

办事处主任

张有龙

张家巷村书记

张冲

张家巷村主任

康明侠

东唐村书记

董欣

东唐村主任

洪彬

西唐村书记

韩照

西唐村主任

席国栋

李上壕村书记

赵栓锁

李上壕村主任

 

 

 

 

汉城

张旭华

办事处主任

张长乐

东查村书记

王利霞

东查村主任

刘宏智

中查村书记

李  战

中查村主任

王崇定

雷寨村主任

晋拉虎

西杨善村书记

赵  永

西杨善村主任

张红全

楼阁台村书记

张  岩

楼阁台村主任

李  路

东杨善村书记

马钧瀚

东杨善村主任

刘  磊

青西社区书记

刘卫军

青西社区主任

 

附件2

 

西安市未央区“一河一策”治理任务一览表

河  流

治理方案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区级部门

街道办事处

渭  河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滩区综合整治,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城中河”;整治岸线非法建设,保证河道安全度汛。

汪文展

王小璞

区水务局    公安未央分局

六村堡 汉城

未央湖 草滩

幸福河

配合市水务局,加快完成中游段综合治理;实施秦汉大道以北截污管道建设,实行雨污分流。

梁晚晴

王惠增

区水务局    国土未央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草滩

①东三厂渠、红旗西渠、红旗中渠的污水进入市政排污管道,封堵进入幸福河的排污口,早日实现幸福河达标排放;

②加强协调未央路沿线、北客站、未央湖市政管网建设,尽快完善市政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区城市管理局

张家堡 谭家徐家湾 草滩  未央湖

漕运河

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杨军

区水务局    环保未央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汉城

草滩

皂河

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徐斌

区水务局    环保未央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未央宫

六村堡

农三 干渠

①建设截污管道,实施雨污分流;

②从漕运河下游引水,沟通漕运河与幸福河,形成水域贯通。

王小璞

区水务局           

草滩

沣三 干渠

①建设截污管道,实施雨污分流;

②从汉城湖引入清水,将其打造成景观河。

席正赢

汉长安城特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务局

未央宫

汉城

 

 

 

附件3

 

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一览表

 

成员单位

职责分工

区水务局

负责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指导对全区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监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河流非法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环保未央

分局

负责协调调查水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

区建设和  住房保障局

统筹协调市市政局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维护、管理。

区城市    管理局

负责做好河道周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管理,以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公安未央分局

负责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在未央辖区设立河道警长,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国土未央分局

负责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和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与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区级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区考核办

负责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全区河长制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配合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年终考核打分。

区监察局

负责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究。

区“三区一项目”办

负责协调“三区一项目”河长制相关工作

汉长安城 特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组织开展汉长安城遗址区河长制工作。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办公室               

2017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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