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
未字〔2017〕10号
(2017年2月21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五个走在前列”要求,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为主要任务,统筹“七水共治”(留雨水、养净水、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调季水、排涝水),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新未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末,全区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主要河湖(除渭河外)达到IV类水质,饮用水水质100%达标。全区河流实现“四无六有”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有生态空间、有牢固堤防、有管护机构、有良好水质、有美丽景观、有安全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
1.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
2.强化地下水保护。严格地下水开采,在禁采区内严禁开采地下水,限采区内实行取水许可。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地下水回灌。未经批准或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除应急备用外,一律予以关闭。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制定基坑降水收集利用办法,减少水资源浪费。
3.严格水功能区监管。科学划定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善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许可管理,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规定排污。
(二)深入推进水域岸线管护
4.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打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水域,严格涉水活动的社会管理。
5.加强日常管理。积极开展针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倒乱挖、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的清理整顿,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
6.强化城区污水治理。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强化污水截流收集,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到2020年,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
7.加强污泥处理处置。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建设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完成现有污泥处置设施改造。到2020年区内新建污泥处置厂1座(第十污泥处理处置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8.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在重点水域开展水产养殖水环境监测,大力推广无公害水产养殖。
(四)持续开展水环境治理
9.严格项目建设的水环境准入制度。按照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进一步细化环境准入要求,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重污染、高风险产业的发展,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准入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建设项目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或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10.保障自备井供水安全。加快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提高管网覆盖率,使具备接水条件的自备井用户,尽快接入自来水。高度重视自备井饮水安全,提升水质监测、监管能力,做到水量水质双保障。严格自备井饮用水源保护,坚决消除水源地保护区内影响水质的污染源。健全自备井供水管理制度,实行自备井供水站“站长制”。到2020年,所有自备井饮用水源地开展每年不少于1-2次的常规检测。
11.加强水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水环境风险控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健全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故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联合预警,建立联动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全面提升水环境应急保障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河渠整治,重点区域实现雨污分流
12.一河一策整治河流水系。围绕重现“八水绕长安”盛景,以“城中河”的标准规划渭河,按照一河一策思路,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恢复区域水生态。到2020年,改善区域水环境,实现未央水清岸绿的美景。
渭河重点是配合市水务局,完成滩区综合整治,营造两处大水面,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城中河”。
皂河、漕运河重点是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幸福河重点是加快完成中游段综合治理,分区域实施市政雨污分流。东部区域:东三厂渠、红旗西渠、红旗中渠的污水进入市政排污管道,封堵进入幸福河的排污口,早日实现幸福河达标排放;西北部区域:加强协调未央路沿线、北客站、未央湖市政管网建设,尽快完善市政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沣三干渠重点是加快推进渠道综合治理,建设截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引入汉城湖清水,将沣三干渠建设成为汉长安城遗址区内一条景观河。
农三干渠重点是加快推进渠道综合治理,建设截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利用农三干渠,沟通漕运河与幸福河,将农三干渠形成一条生态带、景观带,进一步提升秦汉大道北侧至渭河区域水生态环境。
汉城湖重点是配合市水务局,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果,带动区域周边产业发展。
未央湖重点是加大再生水利用,改善水景水质,提升未央湖区域水生态环境。
(六)大力实施水生态修复
13.强化城市水土保持监管。加强对城市建设过程中新的水土流失的预防、治理和监管,完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创新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14.推进地下水生态修复。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取用水许可制度,限制地下水开采,封停自备井,消减开采量,涵养地下水。积极探索利用人工回灌增加地下水补给,促进水生态修复。
15.强化地下水监测手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地下水监控能力。推进地下水监测系统建设,实现监测网全覆盖,形成全天候监测监控体系。
(七)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6.强化节水管理。推进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实现高效节水。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企业、社区等节水示范单元创建工作。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
17.完善节水评价标准。坚持节水优先,提高用水效率,严格目标考核。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95%,用水大户计划用水指标下达率10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城镇生活用水计量率达到95%,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
(八)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18.推动水管理创新。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实现河道水域动态监管。建立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全区河道保洁全覆盖。
19.严格水环境执法。组建执法队伍,配齐人员装备,增强执法效能,对水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强化水务、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破坏水安全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五个走在前列”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建立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实现区内所有河流河长制全覆盖。成立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各街道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级河长要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岸线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域占有补偿、岸线有偿使用、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等制度,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把加快完成落实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在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的同时,区级财政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四)严格目标考核。要把落实河长制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夯实工作责任。要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区考核办要配合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动员全民参与。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级河长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广泛持久地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我区落实河长制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实施方案
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项主要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追赶超越战略,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机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维护水生态安全,为未央实现“五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水保障。
二、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方案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监督考核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对辖区河流和具有河流功能的渠道、排水干支渠建立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改善全区河流环境面貌,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全区河道河长制全覆盖,通过河长制管理网络,全面抓好控源、截污、清障、修复等各种管护措施的落实。具体为:
(一)河岸整洁:河岸完整无破损,无垃圾堆放,无违章建筑。
(二)河面清洁: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水体清洁。
(三)河道通畅:河道内无障碍、无淤积堵塞,无非法乱采乱挖乱占。
(四)河岸绿化:河岸绿化带美观,整洁。
(五)水质达标:
1.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截污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
2.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放,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得到有效推进。
3.至2020年末,主要河湖(除渭河外)水质达到Ⅳ类以上。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环保、水务、城建的副区长和汉长安城特区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有区水务局、环保未央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公安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考核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三区一项目”办、特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3)。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
(二)抓好上级整改意见的落实。
(三)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我区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各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区水务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未央分局、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和特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
(二)拟订巡查、处理、反馈、督察、考核等各项管理制度。
(三)协调落实市级河长制工作任务,指导、督查各街道河长制有关工作。
(四)负责河长制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推进各自辖区河长制实施工作。
配合河长制实施,设立河道警长,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
五、河长的设置及职责
(一)河长的设置
渭河、幸福河、漕运河(汉城湖)、皂河以及农三干、沣三干渠,分别由区委、区政府、汉长安城特区领导担任区级河长,涉河街道、村(社区),由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两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详见附件1。)
除以上6条河渠外,各街道辖区的排水明渠,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街道、村(社区)两级河长工作。
全区三级河长名单要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堤(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河长的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包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市级河长制要求,村(社区)河长1日两次,街道河长2日一次,区级河长1周1-2次对所包河流进行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履行好河长职责。
区级河长对所包河流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按照“一河一策”目标,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定期听取下一级河长的汇报,督导、检查、考核下一级河长和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
街道河长是所包河流全面落实河长制的责任主体,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乱占滥用、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排查入河污染源,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严控污水直排河道,消灭黑臭水体;推进河流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负责推进河道渠道周边环境整治和保护,强化日常巡查保洁,检查督导村(社区)河长工作,确保工程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
村(社区)河长的分工和职责由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明确。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部门联动。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流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持久宣传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氛围。
(四)强化考核监督。河长制实施工作实行分级考核。由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区考核办,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河长制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细则由区考核办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另行制订。
附件:1.未央区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
2.未央区“一河一策”治理任务一览表
3.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一览表
附件1
西安市未央区区、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一览表
|
序号 |
河流 名称 |
区级河长 |
街道河长 |
村(社区)河长 |
|||||
|
姓名 |
职务 |
街道名称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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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渭河 |
汪文展(河长)区委书记
王小璞(副河长)副区长 |
六村堡 |
雷建明 |
党工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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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城 |
陈明 |
党工委书记 |
|||||||
|
草滩 |
周建林 |
党工委书记 |
|||||||
|
未央湖 |
吴秦豫 |
党工委书记 |
吴涛 |
贾家滩村主任 |
|||||
|
马红 |
王家棚村主任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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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河
|
梁晚晴(河长) 区长
王惠增(副河长)副区长 |
草滩 |
胡醒亚 |
办事处主任 |
崔明设 |
草二村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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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征 |
柳林村主任 |
||||||||
|
未央湖 |
张伟 |
办事处主任 |
何小伟 |
牛王庙村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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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漕运河 |
杨军 |
区委常委 常务副区长 |
汉城 |
张旭华 |
办事处主任 |
雷金生 |
南玉丰村书记 兼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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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崇善 |
北玉丰村书记 |
||||||||
|
淡 惠 |
北玉丰村主任 |
||||||||
|
王红军 |
朱宏堡社区书记 |
||||||||
|
李稳峰 |
朱宏堡社区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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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磊 |
青西社区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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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军 |
青西社区主任 |
||||||||
|
席彬林 |
青东社区书记 |
||||||||
|
席大寨 |
青东社区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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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忙虎 |
庞马村书记 |
||||||||
|
张军彦 |
庞马村主任 |
||||||||
|
张小明 |
三官庙村书记 |
||||||||
|
贾立红 |
三官庙村主任 |
||||||||
|
贾三红 |
店子村书记 |
||||||||
|
张社利 |
店子村主任 |
||||||||
|
草滩 |
朱彤涛 |
办事处 副主任 |
游 刚 |
东三村主任 |
|||||
|
陈志奇 |
东四村主任 |
||||||||
|
霍新余 |
东五村主任 |
||||||||
|
4 |
皂河 |
徐斌 |
区委常委 副区长 |
未央宫 |
夏社平 |
党工委书记 |
周敏生 |
周河湾村书记 |
|
|
周炳新 |
周河湾村主任 |
||||||||
|
六村堡 |
王卫军 |
办事处主任 |
陈小奇 |
铁锁村书记 |
|||||
|
崔耀武 |
阎家村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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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三 干渠 |
王小璞 |
副区长 |
草滩 |
李养斌 |
办事处 副主任 |
高建伟 |
华山分厂 社区主任 |
|
|
6 |
沣三 干渠 |
席正赢 |
汉长安城 特区党工委 副书记 |
未央宫 |
姚长健 |
办事处主任 |
张有龙 |
张家巷村书记 |
|
|
张冲 |
张家巷村主任 |
||||||||
|
康明侠 |
东唐村书记 |
||||||||
|
董欣 |
东唐村主任 |
||||||||
|
洪彬 |
西唐村书记 |
||||||||
|
韩照 |
西唐村主任 |
||||||||
|
席国栋 |
李上壕村书记 |
||||||||
|
赵栓锁 |
李上壕村主任 |
||||||||
|
|
|
|
|
汉城 |
张旭华 |
办事处主任 |
张长乐 |
东查村书记 |
|
|
王利霞 |
东查村主任 |
||||||||
|
刘宏智 |
中查村书记 |
||||||||
|
李 战 |
中查村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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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定 |
雷寨村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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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拉虎 |
西杨善村书记 |
||||||||
|
赵 永 |
西杨善村主任 |
||||||||
|
张红全 |
楼阁台村书记 |
||||||||
|
张 岩 |
楼阁台村主任 |
||||||||
|
李 路 |
东杨善村书记 |
||||||||
|
马钧瀚 |
东杨善村主任 |
||||||||
|
刘 磊 |
青西社区书记 |
||||||||
|
刘卫军 |
青西社区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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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安市未央区“一河一策”治理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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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流 |
治理方案 |
牵头领导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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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部门 |
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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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 河 |
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滩区综合整治,建成西安生态长廊、未来“城中河”;整治岸线非法建设,保证河道安全度汛。 |
汪文展 王小璞 |
区水务局 公安未央分局 |
六村堡 汉城 未央湖 草滩 |
|
幸福河 |
配合市水务局,加快完成中游段综合治理;实施秦汉大道以北截污管道建设,实行雨污分流。 |
梁晚晴 王惠增 |
区水务局 国土未央分局 区城市管理局 |
草滩 |
|
①东三厂渠、红旗西渠、红旗中渠的污水进入市政排污管道,封堵进入幸福河的排污口,早日实现幸福河达标排放; ②加强协调未央路沿线、北客站、未央湖市政管网建设,尽快完善市政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区城市管理局 |
张家堡 谭家徐家湾 草滩 未央湖 |
||
|
漕运河 |
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
杨军 |
区水务局 环保未央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
汉城 草滩 |
|
皂河 |
巩固封堵排污口成果,改善水质现状,提升水环境,加强监督管理,制止非法排污。 |
徐斌 |
区水务局 环保未央分局区城市管理局 |
未央宫 六村堡 |
|
农三 干渠 |
①建设截污管道,实施雨污分流; ②从漕运河下游引水,沟通漕运河与幸福河,形成水域贯通。 |
王小璞 |
区水务局 |
草滩 |
|
沣三 干渠 |
①建设截污管道,实施雨污分流; ②从汉城湖引入清水,将其打造成景观河。 |
席正赢 |
汉长安城特区城市管理局; 区水务局 |
未央宫 汉城 |
附件3
西安市未央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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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职责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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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
负责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和开发规划;指导对全区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监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河流非法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
|
环保未央 分局 |
负责协调调查水环境污染事故;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 |
|
区建设和 住房保障局 |
统筹协调市市政局加快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和维护、管理。 |
|
区城市 管理局 |
负责做好河道周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管理,以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
|
公安未央分局 |
负责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在未央辖区设立河道警长,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
|
国土未央分局 |
负责河道治理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
|
区财政局 |
负责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和水环境治理的资金支持与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区级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
|
区考核办 |
负责会同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全区河长制日常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配合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年终考核打分。 |
|
区监察局 |
负责对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追究。 |
|
区“三区一项目”办 |
负责协调“三区一项目”河长制相关工作。 |
|
汉长安城 特区城市管理局 |
负责组织开展汉长安城遗址区河长制工作。 |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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