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和院社区和金域华府社区的决定
未政发〔2017〕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第17届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和院社区、金域华府社区。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2012〕16号)、《西安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区两基地社区设立工作的意见》(市社建办发〔2009〕6号)精神,和院社区、金域华府社区成立后,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落实两个社区的办公用房、机构组建、人员选聘、工作经费和日常管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指导服务中心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确保社区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和院社区的管辖范围为:未央路以东,拟命名的修业路以西,南至金域华府社区,北至保利梧桐语项目与旭景清园项目之间的规划路。
金域华府社区的管辖范围为:未央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凤城九路以北,和院社区和九如御小区以南。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指导服务中心应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自治、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同时,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社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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