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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批复
未政发〔2017〕12号
区投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该请示内容,请按有关程序办理,特此批复。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