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南国望等4人未央区见义勇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的决定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南国望等4人未央区见义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未政发〔2017〕1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平安未央建设”过程中,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勇斗歹徒、火海抢险、救死扶伤,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和鼓励全社会发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国望等4人“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个人6000至10000元人民币(具体奖励金额见附件)。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南国望等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国际化中心城区,打造高品质幸福未央”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及奖励办法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8日




附件

  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及奖励办法

    一、南国望

    2017年3月8日中午13时40分左右,西安天子出租汽车公司陕AU3816车驾驶员南国望驾驶车辆送乘客至我区汉城商业街十字西后,发现十字南口许多群众正在围观一个年纪约60岁左右的老汉和一名年轻人扭打,小伙子手里拿着一把切面刀,老人脸部已被砍伤,刀口约十厘米长,血肉模糊,血流如注,情况十分危急。南国望立即停车跳下,冲进人群大喊:“放下刀”!他一边用左手抓住年轻人拿刀的手,一边帮着老汉抓住刀身,防止其再次砍人,同时劝导年轻人赶紧松手,不要把事情闹大。趁小伙子犹豫之际,南国望奋力夺下菜刀。周围群众纷纷前来帮忙。帮他将疑犯按倒在地,南国望接过他人递来的绳子,把疑犯捆绑起来,然后叫人赶紧报警。

    公安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及时出警,将疑犯带回审讯。3月9日,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栏目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依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及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授予南国望“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朱绪佳

    2017年4月4日,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纬五路分局协管员朱绪佳趁清明假期在我区未央湖街道苏席村其姐姐经营的饮品店帮忙,16时许,突然听到路上有人大叫“着火了”!朱绪佳立即跑到店外,看到和姐姐饮品店在同一栋楼一层的火锅店冒着浓烟,大火正在燃烧厨房后窗上封闭的塑料板材,火势迅猛,火苗顺着5层楼高的烟囱出口还一直往上蹿,火情紧急!朱绪佳立即开始实施救火。厨房后窗口的火势被控制住后,朱绪佳透过烧透的隔断和防盗窗,听到厨房里浓烟中还传来“呲呲”的声音,空气里煤气味道很浓。为防止煤气泄露出现爆燃,他操起地上已经用完的灭火器用力砸开防盗窗网,翻入厨房。顺着声音往前摸,在离炭炉1米左右摸到了烤的发烫的煤气罐,他用事先准备好的湿手巾垫在煤气罐的阀柄上用力关闭阀体,可是阀门已经坏了,怎么也关不上,情急之下,他干脆把煤气罐抱在怀里,冲出了厨房。出来后听到厨房内还有“呲呲”的声音,他又跳进厨房,顺着声音找到了第二个煤气罐,将阀门关掉后抱起来从窗口递了出去。抢险过程中,朱绪佳左手被划伤。

    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煤气罐已被搬出,火灾危险基本解除。4月5日,陕西电视台《新闻报道》和《都市快报》栏目对此进行了报道。

    依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及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授予朱绪佳“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王剑波

    2017年2月9日8时许,西安华悦广告公司员工王剑波在我区大明宫街道井上村西行公交车站等候256路公交车时,一男子对其实施偷窃,由于发现及时,偷窃未遂。随后,王剑波乘坐256路公交车太华路立交站时,车上一名女乘客告诉司机手机被偷。此时,车上几名男子告诉女乘客,说偷其手机的人已经下车了,于是女乘客也下车离开。此时,王剑波发现这几名说话的男子中有之前在公交车站上对自己实施偷窃的嫌疑人,便用手机拍摄这几名男子并警告其他乘客“他们才是小偷”,提醒乘客们注意防范,正准备拨打电话报警时,被疑似小偷人员发现。公交车行至西铁小区站时,几名嫌疑人将王剑波强行从车上拉下殴打,造成王右眉骨、下巴等多处受伤,随后打人者逃离现场。当日,新浪微博“西安直播”和“西安身边事”分别以“公交车上扒手被抓现行”、“小偷团伙将人拉下车殴打”为题进行了报道;2月11日,中国青年网、腾讯网、凤凰网、网易、搜狐等网站进行了转载,引起巨大反响。

    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2月12日晚,殴打王剑波的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依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及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授予王剑波“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6000元。

    四、吴一帆

    2017年4月18日早8时左右,西安北郊凤城七路与文景路十字一名老人骑自行车时突然晕倒在地,路过的年轻女孩吴一帆没有耽搁,把手里东西往旁边同行的人手里一塞,直接跪地开始给老人做起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在抢救过程中,老人嘴里不时流出白色分泌物,女孩没有丝毫犹豫,反复进行按压做心脏复苏和人工呼吸,直到救护车赶到现场。虽然最终老人未能抢救过来,但善良女孩的举动温暖了西安一座城,打动了很多西安人的心。4月19日,华商报在头版和A04版报道《老人晕倒女孩跪地人工呼吸 善良的女孩你在哪儿》,4月20日,华商报头版和A04版报道《网友点赞:你让西安更温暖》,希望能找到这个善良的女孩。4月23日,华商报发表新闻《最美女孩就是她》,辗转联系到了最美女孩吴一帆。

    依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五款及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授予吴一帆“未央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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