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万科幸福里社区和浪琴湾社区的决定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万科幸福里社区和浪琴湾社区的决定

未政发〔2017〕3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7年9月14日区政府第17届1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谭家街道万科幸福里社区、浪琴湾社区。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2012〕16号)、《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未发〔2012〕33号)文件精神,万科幸福里社区居民委员会、浪琴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其行政指导关系由谭家街道办事处行使。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谭家街道办事处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确保社区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万科幸福里社区管辖范围为:东临恒大帝景小区,西临规划路(临近红旗铁路专线),南至凤城四路,北至永城路。社区总户数2005户。社区“两委会”干部设置7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位于:万科幸福里小区5号楼、15号楼、16号楼。

    浪琴湾社区管辖范围为:东临紫薇希望城小区,西临贞观路,南至凤城五路,北至常青二路。社区总户数2100户。社区“两委会”干部设置7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位于:浪琴湾小区3号楼、7号楼。

    谭家街道办事处应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自治、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设置两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同时,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社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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