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水晶卡芭拉社区的决定
未政发〔2017〕4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7年11月9日区政府第17届16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成立谭家街道水晶卡芭拉社区。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市发〔2012〕16号)、《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未发〔2012〕33号)文件精神,水晶卡芭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其行政指导关系由谭家街道办事处行使。
水晶卡芭拉社区管辖范围为:东临渭滨路,西临张家堡社区和红旗社区,南至凤城八路,北至徐家湾小区。社区总户数2005户。社区“两委会”干部设置7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位于:水晶卡芭拉小区1号楼。
谭家街道办事处要跟踪落实好社区办公用房,并按照“便于管理、便于自治、资源共享”的原则,合理设置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依法指导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社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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