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未政办函〔2020〕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函〔2020〕20号),要求各级政府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已于2月26日召开17届政府64次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未政办函〔2020〕10号附件市政办函[2020]20号.pdf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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