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通知
未政办函〔2019〕4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代理记账审批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19〕1190号)精神,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经区司法局对行政审批职能移交划转进行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同意,将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机构审批”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