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规范区政府系统相关文件文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
未政办函〔2019〕4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区政府系统相关文件文稿制发流程,经8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司法局主要领导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凡拟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文稿,办文单位应首先严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然后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初审,填写《文件文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单》(见附件1),到区司法局进行前置合法性专项审查,待通过合法性审查,区司法局反馈《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后,区政府办公室再按照后续的文件签发流程予以办理。
附件: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文件文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单
2.文件办理流程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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