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重要商业街道街区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函〔2019〕2号
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办函〔2018〕321号文件要求,为协调推进我区重要商业街道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进一步细化《“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提升城市夜间景观与商业氛围。
二、工作目标
在传统楼宇亮化的基础上,对未央路(未央段)、纬二十七街沿线商业橱窗进行统一亮化、统一管理,丰富夜间城市亮化形式,将楼宇外部亮化和内部亮化完美结合,从而达到提升夜间商业氛围、推动“月光经济”发展的目的,确保2019 年元月完成商业街道商业店亮化工作任务。
三、亮化方式
按照市政公用局要求,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主要采用橱窗内置光源的方式进行,本着“节能环保、维护方便”原则实施。橱窗内无内置光源的,以安装洗墙灯、灯带、玻璃贴膜屏等方式点亮;橱窗内已有内置光源的,对其亮化形式进行统一规范及改造。所有橱窗亮化光源色温必须符合《西安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导则》要求,接入市政电网,实现“一把闸刀”管控。橱窗亮灯时间按照平日模式和节日模式统一管理,开启随路灯同步,关闭时间平日模式为晚23:00,节日模式为24:00,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关闭时间以市市政局另行通知为准。
四、领导机构
组 长:梁晚晴 区长
副组长:王惠增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审计局、规划未央分局、张家堡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樊金利同志兼任。
五、责任分工
区发改委:负责做好未央区重要商业街区街道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项目立项及电力保障工作。
区建住局: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及施工、设计、工程招标造价评审等工作;
规划未央分局:负责做好施工区域内违法建设认定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施工区域内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
区审计局:负责做好工程审计工作。
张家堡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宣传动员、施工环境保障及配合调查摸底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是我区落实市政府《品质西安建设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城市夜景亮化提升行动方案》(市办字(2017)194号)和《西安市东西南北两大轴线城市夜景亮化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8】66号)的主要建设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亮化工作按时完成。
(二)打造精品,绿色环保。商业店橱窗亮化工作要体现国际化品味和未央特色,倡导绿色环保,优先采用高效节能灯具,便于安装施工,易于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树立精品意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点亮。
(三)保障运行,长效管理。各相关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大维护工作力度,坚持长效管理,确保城市点亮设施的正常运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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