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9〕3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未央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未央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确保我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碳排放强度降低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西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和市上下达我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目标任务,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量及碳强度减排目标
市上下达我区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及碳强度减排目标任务为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削减21.0%、21.0%、13.0%、13.0 %和8.5 %,全区碳排放强度同比上年下降3.9%。
二、区级各相关部门减排任务分解
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谁主管行业,谁负责行业减排任务”的原则,结合全区2019年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工作方案,确定区级各职能部门污染减排任务,详见表1。
表1 区级各部门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任务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1 | 负责完成全区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负责完成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完成市上下达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 生态环境局 未央分局 |
区铁霾办 | ||
2 | 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煤炭削减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产业结构调整情况。 | 区发改委 |
3 | 为2017、2018年未央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及完成排污许可核发任务提供财政资金支持。 | 区财政局 |
4 | 实施“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散乱污”综合整治;做好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推进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提供绿色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低碳科技创新,推广低碳新技术发展,提供低碳技术申报情况。 | 区科技工信局 |
5 | 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焚烧污染。 | 区城管局 |
6 | 完成2019年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 | 交警未央大队 |
7 | 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胶粘剂等产品。 | 区市场监管局 |
8 | 负责辖区污水处理厂减排任务,完成今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任务;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完成农业源减排任务;提出农业化肥使用零增长目标,提供生态农业发展现状。 | 区农林水务局 |
9 | 提供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消费等相关统计数据。 | 区统计局 |
10 | 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工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提供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及既有建筑完成年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年度计划。 | 区住建局 |
11 | 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完成年度新增造林合格面积及年度计划任务。 | 区农林水务局 |
区城管局 | ||
区交通局 | ||
12 | 加强汽修行业VOCs整治;道路运输行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提供低碳交通发展情况: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摊率较上年变化情况和道路运输新能源(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较上年变化情况。 | 区交通局 |
三、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污染源头控制
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严禁审批高污染、高耗能、耗煤建设项目;完成2019年煤炭削减任务,煤炭实现负增长。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源头管控。重点对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等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对机动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得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配合省、市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投产运行前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总量指标,推动企业从源头上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倒逼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逐步退出。
(二)加大结构减排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及治理
按照《关于转发国家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产能。认真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散乱污”企业排查与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建立管理台账,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或者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淘汰类的排污单位,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关闭。全区所有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改造并达到排放要求;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综合考虑能源供应保障。
(三)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
高质量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对排查出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禁止核发类予以关停、承诺整改类和未批先建类明确治理任务和达标要求,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2020年)的落实。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全区污水处理厂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排放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全面开展化工企业整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工业集聚区废水深度治理及清洁化改造,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且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管体系,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收尾工作。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情况监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四)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
推进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提高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使用比例,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绿色提升。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强化机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按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建成区内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行政区内使用。秋冬季期间,重点加强对行政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五)持续推进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
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224-2018)开展水质提标改造,2019年底全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率达到70%。加快我区污水处理厂能力、配套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2019年底前我区污水处理率分别稳定达到93%和84%以上。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工业集聚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贯彻落实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约束性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建立区级温室气体清单常态化编制机制,完成2017-2018年全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开展区级重点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核查,完善碳排放总量控制和评价考核体系。
(七)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中深层地热能、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工业余热等先进技术,解决建筑冬季采暖、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
(八)加快发展低碳型产业
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引领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培育发展新动能。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和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打造半导体、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产业集群。鼓励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壮大新兴服务业发展,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服务业高地。
(九)积极推动低碳生态农业发展
围绕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总体战略,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有效控制农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有机养分和高效环保农药替代、测土配方施肥、新型肥料应用,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逐步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实施生态农业示范引领工程和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工程,开展低碳农业试点示范,以都市农业旅游促进低碳农业发展。
(十)加快构建城市碳汇体系
按照“水韵林城、美丽西安”的森林城市建设理念,城市建成区继续实施园林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全面构建“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大力实施城市增绿扩绿工程,构建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道路绿化改造,推行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味,提高城市森林覆盖率。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污染物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考核
实施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目标责任考核,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和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区政府对各街道、区级各职能部门的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区政府对辖区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负主体责任,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负责牵头协调。区政府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并于2019年6月底和12月中旬分别将辖区半年和全年总量减排及碳排放强度降低自查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完成情况及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情况作为减排指标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
(二)实施污染减排措施调度制度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负责定期统计各部门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集中供热企业煤改洁、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重点减排工程现场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检查结果。
(三)强化督察监管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行业和企业,以排污许可证为依据开展监管执法,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对重点减排项目进展不力、排污许可证申办较慢或质量较差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督办、约谈。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2019年各类减排项目汇总表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2019年各类减排项目表
1、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序号 | 所在区县 | 项目名称 | 处理方法 | 设计 能力 | 竣工 时间 | 在线 设施 | COD 减排量 | NH3-N 减排量 | 责任单位 |
1 | 未央 | 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 倒置A2/O 三期项目 | 50 | 2015.12 | 有 | 6406 | 641 | 区农林水务局 |
汉城街道办 |
2、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运时间 | 预计氮氧化物减排量(吨) | 责任单位 |
1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约47台锅炉项目 | 2019年12月 | 10 | 区铁霾办 |
各街道办事处 |
3、挥发性有机物工程减排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限 | 行业 | 责任单位 |
1 | 西安市未央区天保家具厂 | 2019年 | 家具制造 | 区铁霾办 |
4、“散乱污”企业整治及散煤削减减排项目表
1 | “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 2019年12月 | 5 | 5 | 区科技和工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 |||||
2 | 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散煤削减任务 | 2019年12月 | 30 | 20 | 区发改委 |
各街道办事处 |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