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9〕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未央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8日
未央区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2020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办好特殊教育,按照《西安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健全完善全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已形成。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个(未央区三星小学),资源教室6个(未央区新房小学、未央区范家村小学、西安市凤城学校、西安市第五十八中学、未央区长乐第二小学、未央区永丰小学),申报2019年建设项目5个(未央区三官庙小学、未央区赵村小学、西安市尚稷路学校、西安市第五十九中学、未央区文景小学)。资源教室都设立在交通便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教师均由学校教师兼职,均已参加西安市资源教室教师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现已能够初步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方法,根据学生个性及能力,制定并实施个别教育计划,为特殊儿童送教上门,有效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前期建设,我区特殊教育得到了很大改善,有效推动了我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为贫困残疾家庭脱贫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特殊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特殊教育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有效,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课程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特殊教育质量和普及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全面推进融合教育,积极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二)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儿童少年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工程项目和福利康复项目,向特殊教育倾斜。根据特殊教育实际,制定专门的政策措施,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四)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编办、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殊教育,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普特融合、特色鲜明的特殊教育格局。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材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品质。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体系
1.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每年上半年,区教育局会同区残联逐一核实本区内6至15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情况,进行实名核查比对工作,确保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 特殊教育学校 、康复机构办学点、残疾人之家特教办学点就读及送教上门等形式,做好教育安置,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加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2.加快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到2020年,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在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为区域内所有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指导。逐步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成为区域特殊教育指导和管理中心、示范性教学研究中心、特殊教育诊断和评估中心、特殊儿童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3.健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机制。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无暴力倾向行为)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进行安置。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教育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随班就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残疾儿童少年“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教育环境,不断推进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升。
4.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建立送教上门经费保障机制,完善送教上门管理服务制度,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残联(负责提供康复指导)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将民办的残疾儿童收养机构、残联的残疾儿童日间照料机构开办的特教办学点纳入送教上门范畴,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5.建立残疾学生家长培训机制。加强对残疾学生家长的特殊教育知识培训,区教育局要制定计划,落实对残疾学生家长的培训工作,每学期不少于2次。加强与残疾学生家长的沟通,注重家校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中的积极作用。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6.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将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园随班就读,支持鼓励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和社会力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整合卫生保健机构、普通幼儿园、特教学校、康复机构等资源,为残疾幼儿及其家庭提供早期发现诊断、早期康复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7.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中等职业)阶段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符合残疾学生实际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定岗定向培训等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就业机会。
8.积极探索残疾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面向残疾学生开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开设相关专业,面向具备学习能力、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学生开展残疾人教育。鼓励我区特殊教育学校高中毕业生和随班就读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外高等教育院校,区招办要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便利。将成年残疾人纳入市民终身学习计划,鼓励其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学习,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三)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9.建立适应特殊教育发展需要的经费保障机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配备符合要求的资源教室。为接收残疾儿童少年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无障碍环境改造,为承担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可参照“城六区200元/生·次,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10.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11.落实特殊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残疾学生实行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保教费)教育。在实施普惠性教育工程项目和福利康复项目时,将特殊教育学生纳入各类学生资助范围,在义务教育阶段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特殊教育学生资助、补助力度。每年一次性给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补贴200元补助,经费由区财政承担。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
12.增强特殊教育专业支撑能力。区残联要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区教育、卫计、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家,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对残疾人教育的相关问题提供咨询等服务。
鼓励区域内高等院校、教科研和医疗康复等机构专业人员,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建立扶残助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引导更多人关注、支持特殊教育,理解、接纳并且帮助特殊儿童。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在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收集、送教上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3.补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编制标准,对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的其他学校和机构的教师编制进行细化核定,配齐配足教师及教辅人员。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逐步增加新入职教师中特殊教育专业的比例,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心理治疗师、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医疗保障和教育康复能力。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特殊教育教职工。
14.实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提升工程。依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所有现任特殊教育专兼职教师应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应在任职后5年内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教育机构要加强对外交流,定期组织人员赴特殊教育发达的地区学习和调研,加快特殊教育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工作。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赛教和优秀论文评选等活动,加大特教教师评优和宣传力度,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15.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力度。依托国培、省培、市培计划,加强特殊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含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教师)的培训,并开展域外高级研修,加快培养教育康复(治疗)“双师型”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培训、送教下乡等多种方式保证特教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对于承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校长、教师和资源教室、送教上门教师,三年内至少组织1次特殊教育专项培训。
16.保障特殊教育教师福利待遇。全面落实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特教津贴提高到其基本工资50%的政策,区特殊教育专职教研员、普通学校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专职教师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对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教学管理任务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向特殊教育教师给予政策倾斜。关心特殊教育教师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辅导,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浓厚氛围。
17.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体系。根据特殊教育特点和要求,在职称评审中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单独评价,在职称评定中给予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特教班中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审范围,拓宽晋升渠道。
(五)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8.创新特殊教育教学方法。全区特殊教育教师积极参加各级教育教学活动,实施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康复设备、技术和人才资源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康复水平;加强“送教上门”工作的实践研究,不断提高送教质量。
19.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班班通、校园网建设,加快特殊教育教学手段信息化和现代化。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特殊教育教学录像课、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等优质数字化资源的共享,开发网上教学、远程康复、网上家长学校等信息化服务。建立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档案数据库。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地区分布、家庭状况、教育安置、教育康复效果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全面掌握我区特殊教育动态发展情况。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领导,将发展特殊教育作为落实“追赶超越”的重要任务,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夯实主体责任,合理规划、科学发展,并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区教育局要积极推进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师资培训,提升入学率与教育教学质量。区残联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调查登记工作,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和就业指导等工作。区发改委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特殊教育项目。区民政局要做好残疾儿童抚育和残疾学生救助工作。区财政局要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和资源教室的基础设施设备、教育康复部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区人社局要推动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区卫计局要支持做好“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医疗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区编办要负责落实特殊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的编制。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县(区)和双高双普验收的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西安市教育质量提升督导评估316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指标体系》要求,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我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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