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企业办教育机构
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11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西安市未央区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西安市未央区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西安市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西安市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就做好我区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区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区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军 区委常务、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社信 副区长
刘 芳 副区长
成 员:程军安 区教育局局长
陈 明 区财政局局长
李茂安 区编办主任
王 静 区人社局局长
吕红中 国土未央分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程军安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对我区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进行摸底,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我区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接收后的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保障正常运转。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移交学前教育机构运转及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纳入2019年区级预算;同时做好所接收教育机构的国有资产移交、登记及管理工作。
区编办:负责做好移交企业办教育机构的机构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做好移交企业办教育机构的机构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退休等基本待遇的审批管理工作。
国土未央分局:负责做好土地使用权登记及过户手续审批办理工作。
三、移交工作步骤
2018年12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成立工作组,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对企业移交幼儿园人员、资产、账务等情况进行实地登记、核查;
12月21日前,完成有关人员编制、资产、账务等信息的核查工作;
12月28日前,完成移交协议的签订;
2019年1月1日起将移交幼儿园纳入公办幼儿园,由未央区政府管理。
四、建立周报制度
由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白智勇,电话:86251152)负责按周汇总我区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工作情况,并按时报市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报区“三供一业”办(区财政局),由区“三供一业”办(区财政局)报市剥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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