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土壤污染防治
联合调度会议制度》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9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西安市未央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未政发〔2017〕33号)关于建立区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西安市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西安市未央区土壤污染防治联合调度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统筹推动和督促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专题研究全区土壤污染防治有关突出问题,协调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任务;搭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合调度会议由区监委、区考核办、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公安未央分局、环保未央分局、区财政局、国土未央分局、规划未央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贸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环保未央分局为牵头单位。
环保未央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合调度会议成员。联合调度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合调度会议确定。
联合调度会议办公室设在环保未央分局,承担联合调度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合调度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合调度会议设立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合调度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例会,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联合调度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有关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参加。联合调度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合调度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合调度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合调度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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