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8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未央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未央区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促进区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区委、区政府将健康放在优先发展位置的具体实践,是健康领域的社会治理行动。健康促进区建设以健康促进理论为指导,旨在发挥区委、区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及个人承担各自的健康责任,改善各类健康影响因素,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最终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按照《陕西省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方案》要求,未央区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区工作,为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建立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二)加强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发挥健康促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促进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20%、60%、50%、50%、20%。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
(三)动员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营造健康氛围。居民健康素养在2018年初基础上提高20%,或高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成人吸烟率在2018年初基础上降低20%,或低于当年全省平均水平。
(四)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未央、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促进工作长效机制。
二、创建周期
创建周期为两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4月-2018年8月,申报启动阶段。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019年3月,全面建设阶段。
第三阶段:2019年3月-2019年7月,考核评估阶段。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1.区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
2.建立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部门职责明确,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3.区政府和各部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4.经费保障。区政府将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各街道、管委会根据财力实际适当逐年增加经费。
5.建立覆盖政府有关组成部门、街道、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区级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配置率达到1.75人/10万人口。
6.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辖区内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每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并定期培训。在医改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人员聘用考核新机制,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岗位,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7.探索创新。在多部门协作、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管理、健康产业等方面取得创新,合力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运动广场、健康步道、健康宣教长廊,倡导全民健身运动,打造未央品牌。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强化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服务人员在健康促进工作中作用。
(二)培训和能力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的认识,提高健康促进工作能力。
1.政府和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村)、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卫生计生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提高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
3.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三)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1.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要掌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2.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订时增加健康影响评价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3.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相关部门和街道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4.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跨部门健康行动。
(四)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民营养计划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卫生计生系统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利用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卫生应急“五进”活动等平台,加强健康传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1.确定优先领域
(1)开展基线调查和需求评估。按照省级项目基线调查方案要求开展基线调查,了解未央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疾病负担和健康需求,健康促进资源和意愿等基本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优先领域。结合基线调查结果,分析未央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确定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未央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策略和措施,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可根据实际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2.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工作机制和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相关标准见附件2-7。
(2)经过建设,全区30%的居委会(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知晓率达到70%。
(3)经过健康家庭的创建活动,建设健康家庭不少于20%,每个居委会(行政村)评选出100个示范健康家庭。
(4)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5)建设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
(6)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生计生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7)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城乡布局合理,推进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建设。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影响因素有所改善或达到一定水平,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环境。
3.建设健康文化
(1)加强媒体合作。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平台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试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2)开展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培育健康人群
根据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薄弱环节,制定健康素养促进工作规划或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健康素养。定期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经过建设,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吸烟情况、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等影响居民健康状况的指标有所改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
(五)督导评估
1.项目督导。创建工作接受省市级督导、技术支持和效果评估。
2.考核和命名。省卫计委对健康促进区进行考核和命名,经过省级评估后,省卫计委向国家推荐国家级健康促进区进行复核。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和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由区级考核和命名。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落实项目实施主体,建立工作网络,制定未央区健康促进区建设方案,加强督导考评等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通报工作进展。各街道、管委会,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包抓领导和责任人。
成立健康未央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考核。
主 任:梁晚晴 区长
副主任:杨 军 常务副区长
王社信 副区长
刘 芳 副区长
成 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公安未央分局、区总工会、区计生协会、区红十字会主持日常工作领导。
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工局、区卫生计生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经贸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环保未央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汉长安城特区党政办,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局局长弓春梅兼任,副主任由区卫生计生局正处级调研员张红生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由政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工作,将健康促进区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部门职责明确;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区卫计局是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的牵总单位,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建立新农合慢性病补偿机制,实施医疗机构全面禁烟,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单位组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区健教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指导各级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开展各项建设项目,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做好综合干预和评估。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推动健康传播全民覆盖,建设健康科普传播平台,畅通宣传渠道,结合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开设健康类节目或栏目,每月在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不少于50次,定期组织媒体培训会或媒体交流会;区文体旅游局加强完善全区体育健身设施,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配套、落实健康促进工作经费,财政立项经费不低于10万,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区编办负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力量。
区人社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疾病补偿、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就业创业等优惠政策,建立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水平。
区发改委负责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规划实施,支持健康主题公共场地、全民健身场所建设,每年至少制订3条以上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区教育局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制定全区中小学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促进师生健康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组织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促进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提高中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健身器材、设施,深入推进工间操和全民健身运动。
区食品药监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对餐饮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等活动。
区民政局负责在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落实并加强健康教育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区经贸局和区中小企业局、区总工会负责本系统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创建工作制度和相关措施,促进职工采取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每年不少于三条以上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
环保未央分局负责提高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等健康环境指标,每年制定不少于三条以上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提高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率,负责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建设。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落实、协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等指标,促进全民健身场地等建设项目。
区交通局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和车站的管理,提供安全、健康的公共交通场所,开展无烟公交(车站)创建工作。
区总工会、区机关事务局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体育健身运动,倡导工间操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建立“健康加油站”,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掌握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健康促进机关创建。
区妇联负责面向家庭主妇、重点人群举办健康教育大课堂,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负责健康家庭建设。
区水务局负责加强河湖治理和饮水安全保障,实施河道治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各街道、管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指导,每年制订3条以上有利于公民健康的政策性文件和措施,承担健康促进社区、村、企业的创建任务。
相关标准见附件1。
(三)加强督导检查
健康未央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细则,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五、有关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掌握“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加强合作,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切实做好创建工作。
2.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0月26 日前将本部门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主管领导、专干名单报健康未央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靖茹,电话:86259471,邮箱:wyawb@qq.com)。
附件:
附件1.全国健康促进县(区)评估标准(2017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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