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6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未央区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未央区水污染防治 2018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水污染防治 2018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大力推进未央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
氵皂河、漕运明渠、幸福渠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即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不高于45毫克/升、5毫克/升、0.5毫克/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10+3”小企业整治。继续加强对重污染“10+3” 小企业的排查整治,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发改委配合,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加快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控制或减少污染物产生。(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中小企业促进局配合)
3.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工业企业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公安未央分局配合)
(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
1.截污、雨污分流工作。继续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或采取相应措施。城镇新区建设、老区改造时实行雨污分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建设和投运。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市市政局组织实施漕运明渠、幸福渠、氵皂河截污及雨污分流方案。2018年,3个重点河渠沿线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规划未央分局、区发改委、区水务局、环保未央分局等部门配合)
2.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鉴别、定期排查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建立管理台账,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杜绝污水直排,提升城市水体环境质量。(区水务局牵头,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未央分局等部门配合)
3.开展纳污坑塘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按照 “一坑一案、限期治理”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整治目标和完成时限。(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配合)
(三)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
1.农村污水治理。全面落实《西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暨 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市级分配2018年度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任务。(区水务局、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配合)
2. 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新建或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建设完备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全面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区农工局牵头,环保未央分局配合)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地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2000万立方米以上。(区农工局、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国土未央分局等部门配合)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在果园示范推广环保技术模式,扩大有机肥推广面积。到2018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化肥利用率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明显高于 2017年水平。(区农工局牵头,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国土未央分局、环保未央分局、区水务局、质监未央分局等部门配合)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2.提高用水效率。配合市级部门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2018年,配合全市完成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省考指标要求。(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3.严格水功能区监管。配合市级部门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建设水利工程,严格河道施工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保障重点水体重点区段生态基流。(区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委、环保未央分局等配合)
4.促进再生水利用。配合市级部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再生水管网铺设覆盖区域,水压满足用水需求的情况下,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保持在18%以上。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地铁基坑降水收集和再利用。自 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须安装建筑中水使用设施。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区水务局牵头,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局、规划未央分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环保未央分局配合)
(五)水生态环境保护
1.防治地下水污染。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地下水监测点位日常监控体系,强化监测预警,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域环境状况,对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开展修复试点工作。(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国土未央分局、区水务局配合)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信息库,加快推进改造工作。(区经贸局、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安监局配合)
(六)加强环境管理
1.深入开展排污许可制度。严格排污许可,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管理。(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配合)
2.完善自动监测体系。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水环境监测体系改革,加快全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全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运行。(环保未央分局牵头,区水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落实河湖长制和“一河一策”治理计划,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辖区年度方案,方案应对标水质目标,量化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方案及时报区政府并抄送环保未央分局。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方案,并督导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择优选取建设必要性强、可行性论证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对水质有较大幅度改善提升的水污染防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要根据水质目标和功能区划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和排放条件。区科技局要配合市级部门联合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对水污染治理相关技术研究,完善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加快各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要加大对新技术、高科技使用的奖励力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建立工作台账。配合区政府每月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各单位于每月1日前向环保未央分局报送上个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环保未央分局汇总后于每月4日前报区政府,经审核后9日前报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级有关部门于12月4日前编写年度自查报告报环保未央分局汇总,经区政府审核后于14日前报送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四)严格考核问责
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区政府与有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区级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据考核追究责任,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要约谈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西安市重点河湖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2.西安市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附件1
未央区重点河湖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河(湖) | 断面名称 | 责任单位 | 2018年水质目标 |
1 | 漕运明渠 | 西兴隆 | 区水务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环保未央分局、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工局、未央宫街道办、六村堡街道办、汉城街道办、草滩街道办、未央湖街道办、汉长安诚特区管委会等区级相关部门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不高于45毫克/升、5毫克/升、0.5毫克/升 |
2 | 幸福渠 | 贾家滩 | ||
3 | 氵皂河 | 农场西站 | ||
附件2
西安市地下水检测点位水质目标及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原始编号 | 考核点位 | 2017年现状 | 目标 | 责任单位 |
1 | K395(323) | 西安市北郊阁老门村南路东 | 较差 | 较差 | 未央宫街道办、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 |
2 | K234主 | 西安市北郊北玉丰村西路边(北排西) | 较差 | 较差 | 汉城街道办、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 |
3 | K234付 | 西安市北郊北玉丰村西路边(南排) | 较差 | 较差 | 汉城街道办、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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