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处理房屋办证
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5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西安市未央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西安市未央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党代会、市人代会精神,妥善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努力解决房屋“办证难”,按照全市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解决历史遗留房屋办证问题,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房屋“办证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如期兑现民生承诺,为建设高品质幸福未央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合规,尊重历史
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充分考虑房屋建成时的政策规定,既考虑形成遗留问题的历史原因,又兼顾现行政策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处理工作稳步实施。
(二)精准识别,分类处理
对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项目,按照建成时间、房屋性质、手续办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逐一梳理甄别,摸清项目底数,确保处理范围准确。凡不属于遗留问题的项目,不得纳入处理范围。依据存在问题和项目实际,研究解决对策,分类制定实施细则,成熟一批解决一批,逐步解决房屋办证遗留问题。
(三)先易后难,扎实推进
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形成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处理难度大,需要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手续办理的难易程度,分类汇总,逐步办理。先期处理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的办证问题,再行处理其它类型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确保扎实推进,如期完成任务。
三、处理范围
2016年6月30日前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未办理房屋登记的房屋中,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可予保留的商品房、城棚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职工集资建房等,均列为遗留问题,纳入处理范围。
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房屋、小产权房,以及由政府公告列为征收或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不属于本次遗留问题的处理范围。
四、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原则,对遗留问题项目按年度分批次处理,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房屋办证遗留问题。2017年重点解决商品房未办证问题;2018年重点解决拆迁安置房屋等未办证问题;2019年全面解决房屋办证遗留问题。
五、组织领导
成立未央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军担任组长,副区长王社信、王惠增担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规划未央分局、区建住局、公安未央分局、消防未央大队、区信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城改办、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定期举行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专题会议建议,上报市政府或市处遗办;具体问题处理,可由副组长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遗办),办公室设在国土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局长任主任,从国土未央分局、规划未央分局、区建住局、区城改办相关业务科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未央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抽调2名工作人员参与处遗日常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联络员。
区处遗办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督促区级各相关部门落实领导小组及专题会议纪要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考核。
为妥善处理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区处遗办下设城棚改工作组,由区城改办负责人任组长,核查梳理城棚改项目房屋办证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参照区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自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产业片区规划范围内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对本辖区、产业片区规划范围内存在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汇总,建立台账;督促项目单位积极配合开展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受理群众关于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信访投诉。
六、部门职责
国土未央分局: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对项目用地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理意见。
规划未央分局: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项目的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核查,出具审查意见书;对项目涉及规划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出具整改意见。筛选占压道路红线、列入旧城改造拆迁的房屋上报市处遗办,不再作为遗留问题项目处理。
区建住局:负责对非城棚改项目的建审手续、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进行审查,可以整改完善的,出具审查意见书。
区城改办:负责全面核查城棚改项目中房屋办证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对城棚改项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等事宜;筛选已列入计划实施拆迁的房屋上报市处遗办,不再作为遗留问题项目处理。
区人防办:负责办理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工作,对可以整改完善的,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对涉及人防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罚和责任追究。
公安未央分局: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
消防未央大队:负责办理项目消防审核、验收工作,出具审查意见书;对涉及消防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罚和责任追究。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规划部门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行政处罚。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对欠缴税款的项目,开展征(追)缴工作。
工商未央分局: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
质监未央分局:负责建筑物电梯的安全监管。
区信访局:负责处理与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相关的各类信访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处理遗留问题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制定方案阶段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产业片区规划范围内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项目进行调查摸底,采用全面普查和自主申报的方式,对遗留问题项目逐一开展核查,掌握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情况、手续办理情况、房屋性质和涉及户数情况、未办证的主要原因等,进行分类梳理,汇总造册,建立台账,统计上报。
由国土分局牵头,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配合,负责制定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按照“分类处理”、“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拟定年度实施细则,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奠定基础。
(二)完善手续阶段(2018年3月-2019年10月)
区处遗办根据调查摸底数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对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按照实施细则,分类研究项目情况,提出完善整改意见,解决遗留问题,达到为群众办理房屋登记的条件。已经完善手续的项目,由相关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和北客站管委会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以及购房群众,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三)总结验收考核表彰阶段(2019年11月-12月)
全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结束前,由区处遗办组织相关区级部门,对各区级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管委会处遗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考核考,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管委会要在区政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定期汇总上报制度。区处遗办要将任务完成情况按月上报区政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额或提前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四)建立长效机制
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弥补漏洞,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进一步完善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 街道(管委会)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项目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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