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陕西裕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和西安市未央区佰山灯具商行两家存在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6〕83号
区安监局,公安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汉城街道办事处、未央湖街道办事处:
陕西裕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未央区佰山灯具商行两家单位为我区2016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督办要求,该两家单位应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并报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未央区大队进行复查验收。
2016年12月14日,区安监局、工商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公安未央消防大队联合所辖街道办、派出所分别对以上单位进行了复查,根据公安未央分局《关于对陕西裕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未央区佰山灯具商行两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请示》(西公未发〔2016〕4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裕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原存在重大隐患“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违反规定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现均已整改完毕。
二、西安市未央区佰山灯具商城
1.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该商场内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在施工中将于近期完工;
2.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疏散走道长度大于20米未设置排烟设施”,疏散走道因房高原因不能设置排烟设施,商城已购置移动式排烟设备;
3.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商场一、二楼单层面积为5000平方米,超过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已设置防火卷帘,将整个商场分为三个防火分区,符合规范要求;
4.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三楼屋顶部分库房使用为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屋顶彩钢板库房已停用。
以上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复查,确认已全面整改完毕,符合摘牌销案条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以上两家单位已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鉴于上述单位已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符合摘牌销案条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陕西裕川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西安市未央区佰山灯具商行两家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