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西安融意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汉城湖
实业有限公司两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摘牌销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7〕12号
区安监局,公安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汉城、谭家街道办事处:
西安融意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汉城湖实业有限公司(大风阁展馆)两家单位为我区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督办要求,两家单位应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前、2017年3月31日前整改完毕,并报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未央区大队进行复查验收。
2016年12月14日、2017年1月19日区安监局、工商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未央消防大队联合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分别对以上各单位进行了复查,情况如下:
一、西安融意实业有限公司
原存在 “占用消防车通道;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重大火灾隐患,现均已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
二、西安汉城湖实业有限公司(大风阁展馆)
原存在 “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启用;建筑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启用;建筑内的机械防排烟系统未与消防控制室联动” 等重大火灾隐患,现均已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
以上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经复查,确认已全面整改完毕,符合摘牌销案条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以上两家单位已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鉴于上述单位已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符合摘牌销案条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西安融意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汉城湖实业有限公司(大风阁展馆)两家单位予以摘牌销案。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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