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未央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7〕6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176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机构组织人员及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徐 斌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王惠增 副区长
张永辉 副区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交警未央大队、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农工局、区卫计局、规划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环保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交警未央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未央大队大队长兼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未央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指导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四)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追究落实。
(五)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经验。
(六)向市政府汇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区域联动。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事项,向区委、区政府建议治理区管道路交通管理改善措施方案。
(八)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的负责同志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临时机构、试点工作在其任务完成后,该机构即行撤销。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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