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未央·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未央·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7〕6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美丽幸福新未央·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美丽幸福新未央·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美丽幸福新西安?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7年9月1日起,利用16个月的时间,着力开展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2018年5月底前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底前进一步拓展延伸、巩固和扩大成果。具体目标如下: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以机动车礼让行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参与者遵法守规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确保2017年底前,机动车通过斑马线主动礼让行人率达到90%以上。

    (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净化

    以整治两三轮“摩的”为重点,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确保交通出行更加顺畅有序,力争2017年底前,实现三环(含)内两三轮“摩的”非法载客基本消除、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7年9月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对开展集中整治两三轮“摩的”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全面宣传,在各社区、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公共区域开辟宣传专栏,提高市民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率。区委宣传部要制定系统性的宣传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区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残疾人不参与非法营运;交警未央大队要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完善相关交通设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

    区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在全区范围内集中整治两三轮“摩的”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加强源头治理措施,强化街面管控手段,营造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建立持续巩固的文明交通环境奠定基础。集中整治工作采取逐步深化的方式,10月之前,集中力量查处两三轮“摩的”非法载客营运和重点路段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11月起扩大到查处“两三轮”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全部路段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为,扩大整治效果。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1月至6月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久久为功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丰富文明交通“车让人”宣传活动的形式和载体,让遵法守规、文明礼让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习惯,坚决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回潮,持续营造文明有序的良好交通环境。全面加强各层面的督导考核工作,形成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协调有力、效果明显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整治实际,认真总结管理经验,建立形成联合执法队伍,以“属地管理”为主,负责“两三轮”整治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长效管理工作。以文明交通组织为突破口,开展交通文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积极推进城市文明大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取缔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车企业及非法商户;

    二是对违法销售商户在责令非法车辆限期下架后继续销售的,依法采取罚款、查封、没收车辆等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车辆流入社会,对于再次发现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是依法对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两三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综合执法;

    二是以重点大街、重点行业为试点,综合采取“禁、限、管”措施,控制超标电动车行驶范围;

    三是整治行动期间,落实有关维稳措施,及时处置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上访当事人的安抚、解释和处置工作,不得相互推诿,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整治活动,带头践行“车让人”文明交通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委维稳办、区信访局、公安未央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其中维稳工作时限为长期)

    (三)加大路面执法管理力度

    一是全面加大对“两三轮”违法行为(载客营运、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逆行等)查处力度;

    二是对“两三轮”已注册挂牌的达标车辆,严格按照通行规定进行管理;未注册挂牌的达标车辆,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逾期仍未注册的,通过不间断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严格处罚;

    三是开展“两化”(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着力解决交通信号灯配时不科学、标志标线不完善不配套等问题,为文明交通大整治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

    四是针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陋习,要强化科技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进行违法抓拍;

    五是加强现场执法处罚力度,对拒不配合接受处罚的,要进行违法曝光,有责任单位的车辆或行人要抄告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加强法规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和知识普及,形成全面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采取“罚教结合”模式,通过集中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培训、设立宣传站点、发布通告等方式,补齐“两三轮”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短板,提高守法、礼让意识;

    三是发动广大青年,组织志愿者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等;

    四是教育广大驾驶员带头践行“车让人”文明交通行为;并将违法抄告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五是教育学生及家长不乘坐两三轮“摩的”出行,提升其遵守信号灯的交通意识。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团区委、公安未央分局、区司法局、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五)加强两三轮人行道违法整治

    组织力量集中整治“两三轮”在城区人行道上违法、违章停放、乱摆乱卖等行为,对街面兜售物品、散发野广告、沿街乞讨等行为要强化打击措施。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加强残疾人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了解残疾人各方面情况,制定落实残疾人扶助安置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残疾人的思想和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对驾驶符合标准的“两三轮”,未注册的要限期注册挂牌,不符合标准的要责令及时更换;

    三是协助整治“两三轮”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残疾人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七)加强残疾人低保落实工作

    检查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困难车主做到“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八)加强摸底调查

    摸清辖区“两三轮”车主特别是残疾人、生活困难车主的家庭实际情况,根据收集上报相关数据、信息,引导“两三轮”车主再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九)做好各项保障

    切实做好开展此项工作的人员、车辆等经费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

    四、几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开展“美丽幸福新未央·文明交通大整治”工作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有力突破口。各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三大革命”的延展和深化,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工作推进中,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强化分工协作,加强联系沟通,细化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为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凝聚合力。

    (三)强化督导,奖优罚劣

    区考核办、交警未央大队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动态检查和阶段性验收,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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