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7〕80号



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区级各有关部门:

    《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已经17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未央区拆墙透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美丽西安和品质西安建设,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四改两拆”工作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建设开放式街区,美化城市环境。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业宜居之城。

    二、目标任务

    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原则,2017年开展排查摸底,并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具体任务为:

    (一)对沿街实体围墙、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构筑物,应拆尽拆,建设开放街区。各类公园、绿地、场馆等公共场所率先实施,各级窗口服务单位带头实施。

    (二)对需要保留围墙的,改建为透空围墙,整治院内环境卫生,增绿补绿,实现道路绿化与庭院绿化有机结合。对确需保留实体围墙的,可结合区域街道特色,实施文化墙。

    (三)对拆除违建、临建后沿街空地,优先保证用于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严格控制城市主要道路沿线临建审批,禁止利用临街房屋破墙、破窗开店。

    (四)对已实施拆墙透绿但标准不高、绿量不足以及院内环境脏乱差的单位、小区,应重新设计,提高标准,增绿造景,提升环境品质。

    (五)对沿街有条件的建筑推进屋顶绿化、墙面立体绿化,提升院落景观,与街景呼应,彰显城市绿化品位。

    (六)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对沿街短期内不能开工建设的政府储备待建闲置空地,自行或委托实施拆墙透绿或立体绿化。

    (七)建立长效机制,对新建项目不再审批封闭式街区,引导单位小区院落景观与沿街道路景观融为一体。

    三、职责分工

    (一)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是拆墙透绿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对沿街单位及小区围墙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台账;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宣传引导,协调沿街单位、住宅小区推进项目实施。

    (二)区建住局、区城管局是全区拆墙透绿工作牵头部门,其他各区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职责,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1.区建住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奖补办法;负责组织过程检查、日常工作考核;负责制定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评选。

    2.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围墙、违建拆除,加强绿化指导并细化标准;负责指导开展沿街建筑屋顶绿化、立体绿化。

    3.区文体旅游局:负责指导对临街确需保留的实体围墙,结合区域特色实施文化墙建设。

    4.规划未央分局:负责违法建设认定,配合到期临建拆除工作;严控道路沿线临建审批,建立长效机制,从规划审批到验收环节落实开放街区和拆墙透绿工作。

    5.国土未央分局:负责加强闲置土地管理,督促指导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西安铁路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对国有土储项目闲置空地业主单位实施临时绿化,拆墙透绿或墙体绿化。

    6.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级学校及家属区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7.区卫计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级各医院及家属区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8.区武装部:负责指导、协调区内驻军单位、干休所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9.公安未央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基层公安机关开展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拆墙透绿区级奖补资金及先进单位奖励资金筹措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2017年10月底前,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西安铁路北客站地区管委会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的原则,组织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工作计划。

    (二)2017年11月—12月,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铁路北客站地区管委会启动实施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三)2018年底,基本完成区内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围墙拆墙透绿、增绿工作。

    五、奖补标准

    根据当前实际,市本级城建计划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确定以下奖补政策。

    (一)建设开放式街区,拆除原围墙或违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延米奖励300元;拆除临建,不再新设围墙的,每平方米奖励200元。

    (二)拆除实体围墙,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200元;拆除临建、危房,新建透空围墙,每延米奖励300元。

    (三)已实施拆墙透绿增绿项目,对围墙10米范围内进行增绿、添绿,加大绿量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四)新建达到一般绿化标准,基本实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150元。新建达到精品绿化标准,具有景观效果,体现文化特色,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每平方米奖励300元。

    (五)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执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城管发〔2017〕50号)的绿化标准及补助政策。

    (六)针对第(一)、(二)项改造项目,区本级城建资金每延米围墙改造增加奖补资金100元,另专项设立30-5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考核情况,评选出3-5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评选范围为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铁路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大兴新区未央管委会、铁路北客站地区管委会要加大研究决策、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力度,出台具体政策措施,解决好拆墙拆临拆违、融资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规划引领。拆墙透绿增绿工作要贯彻城市双修理念,结合城市设计工作,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规划设计,确保建成一批精品项目。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拆墙透绿增绿工作,充分调动沿街单位、居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拆墙透绿增绿工程纳入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开展综合评选,对年度任务完成出色的通报表彰,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应拆未拆的通报批评。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印发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