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西安市霸上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摘牌销案的通知 (新霸上广告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西安市霸上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霸上广告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7〕83号


区安监局、公安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谭家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霸上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霸上广告市场)为我区2017年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期间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根据督办要求,该单位应于2017年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并报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未央区大队进行复查验收。

    2017年10月16日,公安消防未央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复查,情况如下:

    西安市霸上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霸上广告市场)原存在“市场内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的隐患,因市政建设需要,大部分建筑物已拆除,隐患已消除。经复查,符合摘牌销案条件。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该单位已不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鉴于该单位隐患消除,符合摘牌销案条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西安市霸上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霸上广告市场)予以摘牌销案。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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