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包抓督导街道(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28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大兴管委会,汉长安城特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4月4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建立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包抓督导街道、管委会工作制度,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分组
区政府成立11个安全生产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由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建立“一对一”包抓督导街道、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作为一项常态化、经常性工作(分组见附件)。各督导组组长单位应于2018年4月18日前,将本单位担任组长的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督导任务
督导组主要工作任务是:督促检查街道(管委会)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和三项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情况;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及履职情况;辖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城市重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摸排建档情况;“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情况;安全隐患限期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等;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时间保障。各督导组对分工包抓督导街道(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年综合督导检查责任,督导工作每月至少开展1次,具体时间除全区另有统一要求外,一般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责任科室,抽调业务骨干参加,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督导工作。被督导街道(管委会)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督导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督导检查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
(三)突出督导重点。各督导组组长单位要按照督导任务要求,结合不同季节、不同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规律,以及重大节日、重点时段、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要求,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市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增强督导实效。各督导组务必认真履行督导职责,做到督导不走过场,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区政府、区安委办,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跟进督导,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自2018年4月起,各督导组每月27日12:00前向区安委办报告本月督导工作情况(含电子版)。
(联系人:郑申超 电话/传真:86236287 邮箱:463399735@qq.com)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