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区粮食主管监管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制定了粮食购销领域相关管理制度,责成承储企业将国有股红利全额上缴国库,退还了挪用资金。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未央区审计局在对全区粮食购销领域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粮食主管监管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建立区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承储企业未严格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应缴未缴国有股红利、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对此,审计提出了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领域管理制度、限期将国有股红利上缴国库、移送区发改委依法处理等意见。
未央区粮食主管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粮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规定》、《应急成品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区粮食承储企业已将国有股红利14.65万元全额上缴国库,退还了41.14万元挪用资金;并修订完善《储备粮保管制度》、《仓库管理细则》、《储粮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等制度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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