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的复函
朱晓航委员:
您提出的《保障我区中小学生户外体育运动的建议》(第2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中小学生体育教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深刻剖析了当前我区中小学生户外体育运动面临的问题,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改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未央区教育局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优化课程体系,确保运动时间
2024年6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为加快促进我区体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2024年10月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全市率先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把课时编入课表,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小学1-2年级采取 “4+1”模式,即在国家规定的4节体育课的基础上,增加1节跳绳或体育游戏课;小学中高年级和初级中学按照“3+1+1”模式,在国家规定的3节体育课时基础上,增加1节体能训练课和1节学校特色体育项目活动课。高中阶段学校在国家规定的2课时的基础上酌情增加体育活动课时。每学期新授课周内,各学校须严格实施每天一节体育课,严禁削减体育课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间休息时间延长至15分钟。各学校加强组织安排,因地制宜设计简便易行的游戏活动,提供一定数量的跳绳、沙包、毽子、乒乓球、羽毛球等玩教具,引导师生走出教室、走向户外适当放松和休息。各学校每天大课间活动时间为30分钟,在以学生眼保健操、广播体操、校本操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体育趣味游戏、跳绳、抖空竹、健美操、啦啦操、街舞等活动,提高大课间活动质量。
二、加强设施建设,拓展运动空间
2025年投入1438万元用于学校操场提升改造和体育器材购置 。指导学校挖潜扩容,通过合理规划操场、体育馆、架空层等场地,增设体育设施和运动区域,增加生均体育活动面积。对于场地有限的学校,采取错时开展体育活动、利用周边公共体育设施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体育锻炼需求。如西航四校和西航公司体育场、未央路小学和水动力游泳中心、长庆二中和长庆泾渭体育场建立了共享运动场机制。
三、强化师资培训,提升教学质量
针对体育课时增加、专业师资不足的问题,采用“专业体育教师+学科教师”“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等方式,由专业体育教师负责业务指导,其他学科任课教师经培训指导后负责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目前全区已转体育教师岗5人,培训非体育类教师辅助教学821人,聘请相关体育专业机构7人,院校选派1人,也与西安市体育学院、西安市运动管理中心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邀请专业教练员、运动员和专家到学校开展帮教帮学活动,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同时,在上半年举办区青少年击剑比赛、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区“最美大课间”展示活动、区青少年足球联赛、区小学生(少儿U10)篮球赛等比赛的基础上,拟于下半年举办青少年乒乓球比赛、青少年游泳比赛、中小学生排球比赛、中学生篮球比赛、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中小学生三跳比赛等,进一步营造重视体育、参与运动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提升中小学生户外体育运动保障水平,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王战备电话:86239709)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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