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鹏
未城管提函〔2025〕12号

翁长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太华南路建设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2020年8月21日发布的《西安市人行过街设施体系规划》,您提到的太元路和太华南路丁字路口、太华南路与啤酒路路口,此两处路口目前未规划有人行天桥及过街通道。

后期此处如规划有人行天桥及过街通道,将按照程序进行实施。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16日

(联系人:张威   联系电话:158297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