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华、蒋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降低我区商业营销噪音,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疫情影响,加之省、市稳经济、促就业相关措施的提出,未央区范围内流动摊贩从业人员持续增多,商贩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现象屡禁不止。同时,在一些商业广场、立交桥下群众广场舞娱乐活动也存在音响声音过大,噪音扰民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对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整治。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安排执法队员结合日常巡查工作,通过入户宣传,召开“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沿街商户、流动摊贩进行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其守法经营。同时,在辖区商业广场、桥下空间等群众广场舞娱乐活动较多的区域进行宣传引导,督促群众自觉调低音量,减少扰民问题发生。在高、中考期间主动停止产生噪音的广场舞、甩鞭、唱歌等娱乐活动,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考试环境。
二是全面规范整治。结合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居民小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力度,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保洁、社区等力量,每周对辖区对影响群众通行,噪音扰民严重的聚集性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清理取缔流动摊贩,并对沿街商户招揽顾客设置的音响器材进行取缔。进一步加强临时摊群点经营秩序管理,督促管理方做好日常检查,严禁各摊位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各中队根据辖区日常巡查工作实际情况,并结合群众投诉制定噪声污染易发点位,采取一日三查的方式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约谈辖区公园、广场管理方,督促其加强内部场地管理,督促健身娱乐群众调低音响音量。同时,各执法中队也结合城管进社区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公布投诉受理电话,方便群众反映噪音污染问题,确保群众投诉得到第一时间核查、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履行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责,主动作为,加大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为市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声环境。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1829285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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