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鹏
未城管提函〔2025〕6号

王琳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未央经开联合开展清理共享单车车身非法广告的建议》(第7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共享单车凭借其便捷性、经济性成为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加之其较为庞大的市场投放配额,在城市道路两侧随处可见。由于骑行人员多,可提供野广告传播条件,共享单车车身、车座、车筐上张贴、喷涂野广告现象屡禁不止。为整治车身非法张贴野广告问题,我局积极对接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清理、整治,同时也积极向市城管执法局业务处室报告,协调经开区城管执法局同步开展共享单车车身野广告清除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单车企业通过APP内提醒,线下集中宣传等方式提高骑行人员文明用车水平,督促大家自觉爱护车辆,不在车身张贴、喷涂野广告。各单车企业也与属地执法中队联动,在辖区部分大型社区开展“清广行动日”,邀请市民、志愿者参与清洁单车车身野广告,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增强公众认同感。

二是全面清理车身广告。要求单车企业为运维人员配备除胶工具,在日常车辆清运及摆放过程中对车身存在野广告进行清理,人力难以清除的及时拉运回仓库进行维护。同时,也督促各单车企业落实分片区承包、网格化监督的管理方式,在各路段、区域成立清理小分队,以地铁站点、商业广场、居民小区周边等单车量多的区域为重点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车身野广告及时进行清理。未央区城管执法局也落实监管责任,安排各执法中队对辖区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共享单车车身张贴的野广告及时进行清理,喷涂类的野广告立即向单车企业反馈进行处置。

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充分发挥12345热线作用,对群众反映的共享单车车身野广告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并督促单车企业研究出台举报奖励制度,对骑行群众反馈的车身野广告问题给予骑行卡、优惠券等形式的奖励。同时,未央区城管执法局也将全面落实网格化巡查工作,加强与单车企业运维人员的联动,常态化做好单车车身野广告的清理工作。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18292859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