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鹏
未城管提函〔2025〕5号

张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未央路街景绿化和市政养护的建议》(第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您提出的“探索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解决环卫、绿化、市政多头养护、多头维护的现状”,根据《市政办发〔2025〕13号西安市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和临街空间管理实施方案》,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未央路—长安路等 49 条城市道路的一体化运维管理。未央路街景绿化与市政养护由市城管局统一管理,市城管执法局目前正在谋划一体化管理工作。

2.对您提出的“在盛龙或玄武路十字重新选址规划一座人行天桥”,根据西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2020年8月21日发布的《西安市人行过街设施体系规划》,您提到的位置目前未规划有人行天桥。

3.未央路的市政设施与街景绿化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我局只负责护栏花箱、花钵管护工作。我局全力加强做好护栏花箱、花钵管护工作,同时,为切实推动提案建议落实,我局已迅速对接该道路主管责任单位——市绿化管护中心,将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和相关情况完整转达,并建议其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研究处理。后续,我局也将持续关注该建议的办理情况。

4.根据《西安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到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手续。故我局配合各相关单位,在施工之前办理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手续。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温肖宇 联系电话:86284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