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类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签发人:高选会
未司提函〔2025〕5号

吴济翔、宋三香、王盟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未央区社区矫正事务协同治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68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5月14日,未央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与建议代表见面,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就关于推进未央区社区矫正事务协同治理的建议,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对“矫正事务所”这一新生事物有了更深的认识。

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矫正事务所”平台,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构造社会化协同机制,采取专业队伍和社会志愿者结合的形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专业的支撑。

本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高选会同志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法治未央建设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对答复内容有任何建议,请填写回执反馈。

特此函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