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签发人:张鹏
未城管建函〔2025〕10号

杨建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第1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筹划

您提出的“当前未央区缺乏本地化资源利用设施,依赖外运处理,确实存在非法倾倒、跨区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现象,确需系统性治理”的建议,紧贴未央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合未央区城市建设管理发展需求。同时结合《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市政办发〔2025〕39号)要求,为此,我区拟计划2027年底前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二、紧贴实际,协调推进

结合未央区装饰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在综合考量土地性质、交通便利性、市政配套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对接规划部门,在我区北三环以外区域,优选一处能建设从事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地块,采取引进民间资本投资运营、鼓励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和政府主导投资运营的方式,按照《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市政办发〔2025〕39号)相关要求,开展项目论证和投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任务。

三、疏导结合,严格监管

一是完善装饰装修垃圾排放审批、监管。采取提前介入进行指导的方式,对新建成小区、密集装修小区进行重点监督、指导,督促在小区内设置围蔽的临时堆放点或收集容器;同时,加大装饰装修垃圾清运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确保排放装修垃圾审批公开、流畅。二是严厉打击各类装饰装修垃圾违法乱象。不断强化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中转站、无资质清运车辆、乱堆乱倒等问题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清运建筑垃圾行为,破解监管漏洞,全力确保建筑(装修)垃圾收运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恳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随时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博   联系电话:1871095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