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签发人:高选会
未司建函〔2025〕5号

吴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第98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2年5月7日,未央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与建议代表见面,当面听取意见建议。就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建议交换了意见,对相关部门介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统一了认识。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有着重要地位,需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相关工作。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是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人员,做好这两类人员的管理,需要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加强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评估手续;严把入矫“接收关”;落实日常“监管关”;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解除和终止;加强安置帮教的衔接配合。

本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高选会同志审签。衷心感谢您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对答复内容有任何建议,请填写回执反馈。

特此函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