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类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签发人:高选会
未司建函〔2025〕2号

吴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未央区内法律咨询公司监管规范的建议》(第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法律咨询务公司市场存在行业乱象的问题,我们高度赞同,接到建议后,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此次建议答复工作。

一、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现状分析

(一)司法行政系统监管主体

截至2025年6月,全区持牌法律服务机构包括:

律师事务所107家(执业律师1736名)

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工作者41名)

法律援助中心1个(专职人员4名)

公证处1个(公证员6名)

人民调解组织349家(调解员1633名)

(二)市场监管系统登记主体(数据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类型企业数量个体户数量合计

名称含“法律咨询”

88

6

94

经营范围含“法律咨询”

911

64

975

名称含“法律服务”

25

0

25

经营范围含“法律服务”

10

1

11

二、监管难点与问题症结

一是群众易混淆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和律所,权益难保障。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含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但其公司并没有专业法律人员,一般消费者在公司工作人员“花样”营销下,会将其无权从事的“诉讼代理”等业务委托付费,导致后期维权困难。

二是以法律咨询公司名义从事律所业务,破坏司法行业秩序。法律服务公司违法承接诉讼案件后,发包给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充当“掮客”“中介”,给司法公正带来损害,扰乱正常法律服务秩序。

三是制度规范尚需填补,行业监管存在风险隐患。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准入,准入无特殊限制,对管理经营者的资质无其他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也未能参与准入审查,在实践中存在监管真空,出现问题也难以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反映的此项问题,已经引起了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两部局成立联合调研组赴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并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努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知和辨识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宣传,公布未央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在册的律所、律师,引导群众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律所、律师信息,选择合格、可靠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从各类投诉中寻找违法违规线索,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专项整顿,严肃查处法律服务咨询市场主体违规从事“律师从事业务”、违规开展宣传推广、违反价格规范收取费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律师事务所向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统一签订代理合同、不统一收费等违法执业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衔接,推动长效治理。密切关注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政策动态,及时制定区级配套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从源头规范行业准入和经营行为。

本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高选会同志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法治未央建设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对答复内容有任何建议,请填写回执反馈。

特此函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