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未央区内法律咨询公司监管规范的建议》(第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法律咨询务公司市场存在行业乱象的问题,我们高度赞同,接到建议后,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此次建议答复工作。
一、法律服务市场主体现状分析
(一)司法行政系统监管主体
截至2025年6月,全区持牌法律服务机构包括:
律师事务所107家(执业律师1736名)
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工作者41名)
法律援助中心1个(专职人员4名)
公证处1个(公证员6名)
人民调解组织349家(调解员1633名)
(二)市场监管系统登记主体(数据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 市场主体类型 | 企业数量 | 个体户数量 | 合计 |
名称含“法律咨询” | 88 | 6 | 94 |
经营范围含“法律咨询” | 911 | 64 | 975 |
名称含“法律服务” | 25 | 0 | 25 |
经营范围含“法律服务” | 10 | 1 | 11 |
二、监管难点与问题症结
一是群众易混淆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和律所,权益难保障。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含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但其公司并没有专业法律人员,一般消费者在公司工作人员“花样”营销下,会将其无权从事的“诉讼代理”等业务委托付费,导致后期维权困难。
二是以法律咨询公司名义从事律所业务,破坏司法行业秩序。法律服务公司违法承接诉讼案件后,发包给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充当“掮客”“中介”,给司法公正带来损害,扰乱正常法律服务秩序。
三是制度规范尚需填补,行业监管存在风险隐患。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准入,准入无特殊限制,对管理经营者的资质无其他要求,司法行政部门也未能参与准入审查,在实践中存在监管真空,出现问题也难以找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反映的此项问题,已经引起了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两部局成立联合调研组赴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并将在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有关法律政策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着力,努力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认知和辨识能力。通过线上线下加大对法律服务机构的宣传,公布未央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在册的律所、律师,引导群众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律所、律师信息,选择合格、可靠的法律服务机构。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从各类投诉中寻找违法违规线索,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专项整顿,严肃查处法律服务咨询市场主体违规从事“律师从事业务”、违规开展宣传推广、违反价格规范收取费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律师事务所向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统一签订代理合同、不统一收费等违法执业行为。
三是完善制度衔接,推动长效治理。密切关注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政策动态,及时制定区级配套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从源头规范行业准入和经营行为。
本复函已经区司法局局长高选会同志审签。衷心感谢您对法治未央建设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对答复内容有任何建议,请填写回执反馈。
特此函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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