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3〕27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3〕675号)等要求,未央区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2023年度未央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新经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西安市未央区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安市未央区城建贸易公司。

二、检查范围

2022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关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结合检查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关注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二)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关注是否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或在有关会计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行为,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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