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财政局积极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

3月13日,未央区财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意见》意义。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财会监督的内涵、定位、要求、体系、机制和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对财政部门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更为扎实的理论指导。

二、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内涵。《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是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为搭建在坚持党对财会工作的领导的基础上,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作出顶层设计;二是完善财会监督“纵横贯通”工作机制。为健全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作出方向指引;三是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为保障党中央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三、牢记使命,深入贯彻《意见》精神。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将财会监督工作做细做实,未央区财政局充分担负起财政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能力。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局形成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加大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宣传力度,引导预算单位深刻理解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未央区财会监督工作专班,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指导全区各单位具体做好分领域财会监督相关工作,抓好工作落实。三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未央区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台账,细化任务清单,指导各街道、区级各部门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强化工作督导与考核,确保取得实效。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企业等事项的财会监督,构建起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行业发展健康规范的良好环境;聚焦结果运用。抓实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将监督结果与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挂钩,建立长效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通讯员:杜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