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财政局开展代理记账机构首次证后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的通知》(陕财办会[2021]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机构监管,8月25日至8月28日,未央区财政局对辖区内7家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企业开展首次证后实地检查。

本次实地检查主要围绕“企业设立的合法性、办公场所真实性、专职从业人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任职条件和企业内部业务规范建立和实施情况”等事项开展,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等方式,全面核查验证了企业告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法定职责,对标代理记账机构监管要求,对新领证的代理记账机构持续开展全覆盖证后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会计行为,推动辖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平稳运行。

(通讯员:何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