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央、省、市财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4〕457号)文件要求,未央区财政局于7月-9月份对区级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检查高质量完成,我局建立了以局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主抓,会计科具体负责,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由会计科长、专职人员组成的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小组,及时下发《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未财函〔2024〕253号)文件,认真制定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二是做好查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作开展前,在区政府网站对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监督电话、联系人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查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开展查前培训,确保检查质量。检查前,对参与检查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工作底稿制作、定性依据、检查结论等业务培训,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严格检查要求,确保规范执法。根据省市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重点核查了被查单位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严谨、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舞弊等行为,确保检查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五是严格执法程序,确保程序合规。严格按照《财税检查工作规程》规定,收集证据、制作底稿、形成检查结论,按程序复核检查组工作底稿,编制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充分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确保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六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廉洁执法。检查组进驻前,第一时间向被查单位告知检查要求和工作纪律,明确投诉举报渠道和具体方式,自觉接受被查单位和群众监督。七是坚持边查边纠,确保检查时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被查单位下发财政检查处理意见书,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检查与整改工作齐头并进。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西安市未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未央城建停车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能够客观完整地反映本单位资产、负债、收支情况,会计账簿设置、报表报送、档案管理、会计电算化和内控建设实施方面基本符合规定,未发现伪造及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的行为,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但通过检查发现,以上3家单位在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存在记账凭证的内容填制不规范、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等问题。

(二)会计基础不规范

存在年度会计凭证封面填写不全面,未填写保管期限、会计主管签字、装订人、装订日期等信息,每月记账凭证未见科目汇总表问题。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

存在未定期对单位资产开展盘点,未形成实物盘点台账等问题。

(四)内控制度不健全

存在内控管理制度缺失、未确定业务风险点,建立风险应对措施,个别制度需进一步修改完善等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对相关单位分别下达处理决定,责令3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各单位均能直面问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自觉接受监督。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