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查前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未财函〔2024〕253号)要求,区财政局计划于6月10至7月31日对区级2家国家机关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西安市未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未央城建停车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范围

2023年会计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同时结合检查开展相关调研,进一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2.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二)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主要关注是否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或在有关会计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相关财政政策,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行为,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联系人:王老师、何老师

举报电话:029-86258012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