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辖区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等工作,对区级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街道党工委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制度。

4.在开展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时,对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5.领导街道办事处和群团、社区、村委会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单位、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抓好社区和辖区无主管上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7.抓好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抓好街道、社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结合我区实际,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辖区内实施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职责,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3.制定辖区经济发展规划,为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良好服务,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做好综合统计工作。

4.负责辖区民政、统战、国防动员和人武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拥军优属、防震减灾、抢险救灾等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人防等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繁荣社区文化,发展社区教育、体育卫生等事业,配合做好重大疫情疫病的防控工作。

6.加强指导社区、村委会等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服务纠纷,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区。

7.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燃气安全等工作;配合做好劳动监察工作。

8.负责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强普法宣传,维护地区稳定,负责辖区社区矫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9.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卫工作,维护市政基础设施;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治污减霾工作相关规定,拟订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做好农、林、水务、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统筹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城改股份制经济组织监管;配合保障市政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征地、拆迁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未办字[2017]44号)的文件要求,目前街道共设有1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科、综合发展科(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办公室)、城市管理科、社会事务科、安全监督科、司法所(综治信访科)、便民服务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治污减霾网格化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城改事务办公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坚持稳中有升,促进地区经济平稳增长。要全方位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定企挂钩、跟踪服务等系列制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坚定企业信心。细致入微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挖掘新的“四上”企业,扩大限上销售额总量,开展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各个项目招商工作的顺利推进。要抓好各项指标稳步增长。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研判形势,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重要指标全部达标。

(二)坚持建管并举,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圣地亚哥东侧规划建设和气象巷拓宽工程,督促完善肖家村回迁安置楼各类手续的办理。创新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业主自治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积极稳妥推进自管小区市场化运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整体水平。抓好示范化街区打造工作。进一步抓好建筑立面提升“面膜工程”、街景亮化工作,逐步实现辖区25条道路全面精品。

(三)深化转型内涵,推动社区建设纵深发展。实现转型发展全覆盖。深入开展“扁平化管理、片区化服务”,实现居民自治规范化、治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打造社区特色品牌。开展特色创建,着力打造绿色生态、民主自治、社区服务、治理创新、服务民生等特色品牌,让特色更特,亮点更亮。优化社会组织服务。培育发展好社区社会组织,满足居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四)坚持成果共享,着力改善民生民计。持续加大基础保障力度。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规范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创新工作路径,切实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居家养老提档升级,以更大力度、更优方式推进社区养老的高效运作。着力优化社会公共服务。着力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作用,不断完善为民服务功能,提升民生事业的普惠度和满意度。

(五)立足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治理实效。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加快构建矛盾纠纷片区化排查预警网络和责任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减存量、控增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面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社会矛盾源头发现和处置能力。

(六)彰显亲民本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三项机制”落实的各项要求,研究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闭环工作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加快建章立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化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新模式新办法,做响党建工作品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张家堡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张家堡街道办事处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39人;实有人员87人、其中行政30人,事业5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 张家堡街办收入预算为4911.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支出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 张家堡街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张家堡街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为4911.4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89%,增减变动原因是专项业务项目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单位:元


2018年预算数

2019年预算数

增减变化

增减原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48,388.3

5,560,610.00

48.35%

人员经费增加

国防支出

150000.00

0

-100%

未安排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

1,974,056.26

1,997,286.32

1.18%

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902,523.96

16,563,104.02

28.37%

人员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

2,746,862.10

2,455,856.33

-10.59%

独生子女保健费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

785,600.00

626,100.00

-20.30%

规范了支出范围

城乡社区支出

23,928,351.4

21,742,797.96

-9.13%

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

146,440.00

169,000.00

15.41%

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

1525.20

1298.24

17.48%

工资福利支出

1390.61

1185.32

17.3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72

90.73

24.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88

22.19

-1.42%

二、专项业务支出

3386.27

3340.00

1.39%

工资福利支出

1127.56

0

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048.89

2340.90

-14.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9.82

785.09

-391.23%

资本性支出

50.00

214.00

-328%

2019年基本支出增长17.48%,其中工资福利增长17.48%,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各项保障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17.31%,原因是机关办公运行等工作增多;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4.23%,原因是养老统筹外退休费减少。专项业务支出增长1.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00%,原因是保洁外包服务费调整至此科目;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14.25%,原因是保洁外包服务费及社区人员报酬调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391.23%,原因是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减少补发部分社区人员报酬科目调整;机关资本性支出减少-328%,原因是街道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单位:万元


2019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是

增减变化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2518.17

1185.31

112.45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2161.60

2431.62

-11.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1.70

807.28

77.49%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50

214.00

-76.64%

2019年工资福利增长112.45%,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科目调整增加保洁员报酬及社区人员报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10%,原因是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77.49%,原因是养老统筹外退休费减少、农村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减少补发部分及社区人员报酬科目调整;资本性支出减少76.64%,原因是街道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8.72万元,较上年减少15.88万元,减少原因为会议费、培训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2.7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本单位办公费36.98万元,水费4.3万元,电费4.3万元,取暖费20.38万元,公务接待费1.72万元,工会经费12.3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57.00%,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取暖费用增加,交通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33.6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33.6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9日


张家堡街道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

张家堡街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整体、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