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未央区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西安市未央区信访局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主管调查、督办、协调、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部门、列入区政府直属机构。

1、贯彻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2、负责处理群众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访;接待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

3、受理人民群众向区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组织区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

4、受理网上信访投诉、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信访事项。

5、负责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中提出的重大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掌握信访规律,依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承办上级信访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7、负责向街道、部门和单位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察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区越级上访人员劝返工作。

8、承担区处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查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9、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解析机制,落实陕西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软硬件建设、培训、应用及后续维护。

10、协调、检查、指导全区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全区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引导群众采取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

12、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3、依法引导群众逐级走访,聘请律师介入有关案件处理,及时导入司法渠道,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

14、承办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省、市、区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盯强化信访基础工作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两个着力点,继续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全力打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化解攻坚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区做出贡献。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督导问责机制。用足用好《信访条例》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激化矛盾、引发突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二是科学实施信访考核。强化考核通报制度,推行化解信访案件分级量化考核制度,完善平安建设“五张报表”和季度点评情况汇总机制,以严格科学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考核取得较好成绩。

三是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常态化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竞赛活动,动态梳理突出信访问题和积案,摸清底数、综合施策、压实责任、跟进督查,逐案书面答复,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协调督查作用,集中攻克“人事分离”和历史遗留等信访积案。

四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狠抓网上信访“三率”提升,补齐基础工作的短板。开展以岗代训、以工代训、集中培训等大培训活动,确保信访事项准确受理、依法处理、程序到位,“三率”提升,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五是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积极融入依法治国实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补齐法治信访的短板,拓展“以案说法”和《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的宣传范围和力度,达到“警示震慑违法上访,教育引导有序上访”的目的,加大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协调力度,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六是加强工作创新,积极争创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央到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以“区”为单位的表彰奖励。

七是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八是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信访局与区信访接待中心、区联席办合署办公,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来访接待科、督查督办科和预防指导科,各科室设科长1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由区信访局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未央区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职数4名,非领导职务4名。现在职干部人数1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5人。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形式。

区信访接待中心共有工作人员53人。驻中心工作人员10名,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公益性岗位信访代理员33名,社区工作者7名,保安3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信访局现有制式面包车辆2辆,为中央、省、市重要活动接劝返专用车辆,无任务或节假日时间封存。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82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 未央区信访局收入预算为41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为41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21%,原因是北京、石家庄、渭南、西安等驻京沿线工作人员增加、差旅费标准提高,驻京工作经费相应增加;支出预算为41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21%,原因同驻京工作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未央区信访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1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21%,原因同驻京工作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21%,原因同驻京工作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为415.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21%,原因是驻京工作经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185.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57%,主要为目标考核奖增加,但与上年实际支出基本持平。项目支出216.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2.41%,主要为驻京工作费用增加和增加信访接待中心安保监控系统改造费用。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73.31万元,比上年增长55.92%,主要为目标考核奖增加较多。

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9万元,比上年增长28.12%,主要为差旅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均为驻京工作费用)增加较多。(具体见附表6)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没有出国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5%。;会议费1.2万元,与往年持平不变。

“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往年持平不变,公务接待费减少1850元。(具体见附表9)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73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办公费、取暖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较上年预算下降56.3%,增减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租车费)改为项目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万元。(具体见附表10)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四)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西安市未央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批复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