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务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核。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筑垃圾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6)管理辖区内建筑垃圾清运资质企业、出土建筑工地、运行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日常工作。
(7)负责门头牌匾备案、建筑工地文化墙及户外广告日常监管。
(8)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日常巡查、监管工作。
(9)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0)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四城联创”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城市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容科、环卫科、园林绿化科、建筑垃圾清运管理科、执法监督科、数字化信息科、爱国卫生管理和创建提升科。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厕所革命”工作
在公厕建设方面, 2017年31座公厕建设任务已于12月8日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公厕79座。在公厕管理方面,按照“厕所革命”要求,对全区公厕全面实行“所长制”工作模式,推动公厕管理工作更精细化。2017年,全区公厕大小设施设备维修达20000余次。全年组织了4次公厕互查互学互比活动进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升管理水平。
2、扎实做好绿化示范路、绿地广场建设工作
完成了文景路广场等5处绿地景观提升;新建6处街头绿地小广场,面积总计55141平方米;创建完成凤城二路、凤城五路、明光路、李西路、纬二十九街5条绿化示范路任务,面积总计38341平方米。
3、扎实做好“五路”两侧增绿美化工作
完成第三医院南侧规划路、阳光大道、纬三十街西段、大白杨南路、纬二十九街5条新修道路绿化;完成绕城高速未央段环境整治及增绿补绿工作;在未央路完成楼宇挂花11处1200米,计划再新增6处;完成屋顶绿化13657平方米,组合式花盆墙体绿化和街头摆花约210万盆(包括墙体绿化换花)。在凤城九路、文景路2处建设组合式花盆墙体绿化共计547平方米,垂直绿化长度约560延米。在龙首村十字摆放立体花坛1处;修剪行道树8769株,管护绿地乔木冬季涂白约2.1万余株,管护道路行道树补栽约1100株,行道树美化树池10438个,我区城市绿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4、扎实做好“两拆”工作
“两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与国土、规划、各街道办事处紧密联系,简化查处、调查、拆除程序,多部门联合查处、共同认定、合作执行,避免违法建设抢建之风,确保工作有效推进。目前我区已经完成172.83万㎡的拆除整改任务,其中拆除类121处,49.57万㎡,整改拆除类15处123.27万㎡。2017年度任务已经全部完成,达到年度任务量的113.33%,占总任务量的56.67%,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
5、扎实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全年共出动各型垃圾清运车33000余台次,清运生活垃圾34.27万吨,日均清运生活垃圾约950吨,对纳入服务范围单位产生的垃圾均做到了日产日清。
6、扎实做好烟头革命工作
通过开展常态化捡拾,加强执法处罚和宣传引导,开展互学互比,强化检查考核评比,配备灭烟柱、烟蒂袋、萌语马甲以及强化部门沟通协调等措施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对未央路、北客站等人流密集路段采取定时集中捡拾与常规保洁相结合,增加专门捡拾人员,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发动沿街门店,征集志愿者等强化措施加强管控力度。通过持续开展成效显著,全区烟头数量明显减少,特别是凤城九路、元朔路等路段烟头数量长期维持在个位数。
7、扎实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和治脏难工作
自《未央区城乡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下发以来,我局迅速落实,积极组织整治工作,督促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步骤,有计划开展。累计出动人员56452人次,大型机械12823台次,各项投入1107.1194万元,清理各类垃圾47万立方米,平整建筑垃圾211.9659万平方米,清理卫生死角12.4292万处,播撒草籽41.5079万平方米;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3504户,清理野广告3万余张,拆除牌匾标识156块;开展“大擦洗、大冲洗”206次,清理占道经营14005户,组织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活动1884次,集中整治集贸市场190次,整治问题430次。在“百日整治”行动中,累计投入1100万元,清理垃圾点位196个。购买29辆小型垃圾清运车,缓解遗址区内垃圾处置问题,促使遗址区阁老门村,珠江新城北侧,六村堡小学南侧等处一大批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整治,许多长期积存垃圾得到清理,城乡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观,整治成效显著。
8、扎实做好 “路长制”管理有关工作
一是成立了“五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路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路长工作例会,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评比”工作制度。坚持日巡查,周通报制度,全年下发工作进展周通报40期、各类检查通报62期、督办单66份;坚持开展每月最佳最差路长评比,激发“路长”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截至目前,开展全区最佳最差路长评比6次,约谈路长10人;不定期对全区路长制工作日志及路长制公示牌进行抽查,确保全区路长制工作有效落实。三是面向社会招募各行各业城市管理志愿者和监督员294名,对全区城市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全天候进行监督,并建立全区路长群和城市治理志愿者工作群,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治理,实现信息共享。全年收到志愿者反映问题578个,及时回复,及时整改到位,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
9、扎实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出土工地管理。杜绝清运车辆高尖装载、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加强出土工地监控,防止带泥、抛洒造成二次扬尘,下发整改通知单23份,停工处理决定6份。二是规范车队管理。对辖区1419辆渣土清运车辆进行密闭改造,国四标准车辆智能化升级改造160台。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安排各执法中队和特勤中队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黑工地、黑渣土车以及乱倒、抛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查处违规车辆14辆,查处违规工地12个,处罚金额36.9万。四是做好值守工作。在朱宏路、太华路2条渣土清运通道分别设置2个值守点,辖区各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区域进行值守,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查处违规清运车辆。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对夜间渣土清运进行不间断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属地中队查处,并进行跟踪督办直至办理完毕。
10、扎实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及夜市整治活动,组织各街办联合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916次,累计出动2.25万人次,共清理取缔各类出店占道经营2.94万处,暂扣违法经营物品5138件,取缔占道马路市场2个,查处违规夜市摊点1000余处;二是做好人行道违法停车整治。全年清查并移交交警大队违停车辆2.8万余辆。做好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工作。对辖区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遵循“集中停放、分类停放、方便群众、保障畅通”原则,科学规划,方便市民停放,促进停放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三是持续开展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整治工作。截止12月底,整改户外广告拆除遗留问题82处。全区共拆除led电子屏、楼顶楼体广告、落地广告等各类违法户外广告1018块、5927.43㎡,拆除违规牌匾标识178块,959.13㎡;四是深入开展餐饮燃煤及油烟污染治理工作。辖区2275家餐饮单位已全部换用清洁燃料,632家一类餐饮已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11、扎实做好数字化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投诉受理工作。截至目前,“数字监督指挥系统平台”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案件10685件,结案率100%。二是做好媒体舆情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舆情案件29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回复。三是做好每日新闻汇总。通过白天监测各大网站、报纸、平面媒体,晚上收看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送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使大家可以实时了解行业动态。四是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新浪官方认证微博“未央城市管理”发布信息986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消息共373条。五是对市、区两级数字监督指挥系统平台对接业务系统进行了升级,使工作更加高效快捷。
12、扎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使群众更加了解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能力。三是强化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把案件审核关,按照“三查三对”、案件电话跟踪回访等要求,确保每件执法案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共审理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31份,结案率100%,优秀率97%,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继续加强证件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五是以“两单一追究”制度为抓手,认真查办城管执法队伍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案件。今年以来,共办理上级督办案件9件,自办案件4件,批评教育22人,提醒谈话10人,通报批评2人。六是加强日常作风纪律检查,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和人员督察,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13、扎实做好爱卫及创建提升工作
一是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工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创建各类无烟单位24家,推荐省级健康细胞单位1家。二是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通过引入专业消杀机构提升消杀效果,我区病媒生物防治市场化操作这一做法为全市树立了样板。三是开展爱卫月工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标语、分发宣传资料、更换健康宣传栏、设立免费义诊点、安排病媒生物专业消杀人员、免费发放除四害药物等多种形式宣传爱国卫生、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治等知识。四是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全年申报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3个,区级卫生先进单位9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未央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和未央区园林绿化队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未央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
2 | 未央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3 | 未央区园林绿化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49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34人;实有人员201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18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078.09万元,较上年增长5097.39万元,较上年增长34.03%,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保洁面积和绿化养护面积。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9034.58万元,较上年增长3549.27万元,较上年增长22.92%,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保洁面积和绿化养护面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07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007.95万元,占总收入的94.67%,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1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91.10万元;其他收入1070.13万元,为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用于道路保洁和绿化养护经费,占总收入的5.33%。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0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0.92万元,用于日常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3.82%;项目支出16403.66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占总支出的86.1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9007.95万元,比上年增长27.79%,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保洁面积和绿化养护面积。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64.45万元,较上年增长16.81%,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保洁面积和绿化养护面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现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具体见下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773.35万元,如表所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监督员人员工资的变动;节能环保增加的原因是新增保洁道路;城乡社区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保洁面积和新增绿化养护面积。
(2)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现将相关数据与上年对比,具体见下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773.35万元,如表所示,工资和福利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标准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办公经费的节约,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新增道路及绿化养护面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办公设备的更新和购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63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8.28万元,公用经费132.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人员工资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开支。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91.10万元,为城乡社区支出。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91.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1.10万元,用于绿化养护服务外包经费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30.86万元,下降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230.86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上年度支出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30.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未央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清运专用车辆不属于公务用车,其产生的费用不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绿化养护管护和病媒防治2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1.1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6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和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度减少11.19%,主要原因为节约办公经费开支。行政单位1户,合计121.1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1.31%;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2户,合计11.5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1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4.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61辆;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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