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委老干部工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说明

未央区委老干部工作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区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丰富活跃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好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指导全区老年教育,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信访、信息、思想教育、宣传、年报统计、信息库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队伍思想和政策水平;承办区委、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老干局无内设及下属机构。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了离退休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退休区级领导和老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系列活动。开展了“学习十九大精神,读十本书籍”活动,组织6名离退休领导干部诵读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节选内容。

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进行了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统计工作,将全区108个党支部的844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全部入册登记。购买70本《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开展了诵读和专题读书会活动。继续开展了“看党建、看民生、看发展”系列活动,组织40余名离退休干部开展“参观习仲勋故居,坚定理想信念”党日活动。

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根据《未央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向7名困难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发放了困难慰问金,共35000元。坚持“五服务、八到家”的承诺。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全区70余名离休干部和退休区级领导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和礼品,面对面解决离退休干部的实际困难。在建党96周年时,向27名离休党员发放慰问金27000元。遵循“疗养在身、调养在心”的思路,组织20余名离退休干部赴贵州疗养。向68名离退休干部发放体检卡。

加强活动阵地建设,促进老干部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连续第五年召开老年社会组织联系会。组织离退休干部参加了市委老干部局举办的“扬帆丝路 筑梦西安”西安市离退休干部合唱比赛,获得二等奖,西安市离退休干部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文艺演出,获得优秀组织奖;受咸阳市委老干部局邀请,参加了咸阳市离退休干部第五届5.11健步走暨文化养老艺术节活动。举办“我是正能量传播者”宣讲报告会。联合未央老龄办、民政局等单位在未央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未央区张家堡街道联合社区举办了“喜庆十九大 欢度重阳节”系列文艺慰问演出,举办了“宣传十九大精神,翰墨丹青送到家”书画作品进社区公益活动。开展“参观医疗卫生工作,共享改善民生成果”和学习十九大精神,考察扶贫攻坚”等“十个我看”系列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发挥区老年大学在老年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挂牌成立了未央区老年大学长庆未央湖花园社区分校和未央区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分校。

强化自身建设,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省市老干部工作网,未央区政府网站,西安未央区微信公众号和省内涉老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宣传老干部工作。先后刊登各类文章、信息140余篇,荣获全省老干部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为部门本级(机关)决算,本局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24.99万元,较上年下降19%,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对老年大学的修缮经费,本年度未发生。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24.99万元,较上年下降19%,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对老年大学的修缮经费,本年度未发生。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9.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9.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1万元,用于行政运行等,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41.72万元,用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待遇等事项,占总支出的3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较上年减少24.99万元,较上年下降1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9.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有基本建设支出17.1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基本建设支出17.1万元,本年度未发生。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人员经费57.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及遗嘱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0.7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取暖降温费、工会经费、维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项目经费41.72万元,用于落实离退休干部待遇等事项。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8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52.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6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41万元,公用经费10.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于上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

2.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008万元,基本持平。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本部门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对7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1.7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车辆运行、办公经费等方面。行政单位1户,合计68.1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及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017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