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未央区物价局内设3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价格收费管理科及物价检查科。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有关价格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定价目录,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引导、规范和适度监控。
3.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群众性价格监督。
4.健全完善价格监测和预警系统,执行省、市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监测、预测、分析全区价格趋势工作。
5.开展价格评估、价格认证、成本监审等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确保了普遍性降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我区全面落实。
二是及时发布三项收费清单。与区级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未央区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转发了《西安市物价局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专栏公示,进一步使收费政策、项目公开化、透明化。
三是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制定完善了《“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使4项服务内容均做到“最多跑一次”。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全年共完成:33次39种西安市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监测,采集价格监测数据资料1287条;227次60种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采集价格监测数据资料54480条;12次劳动力价格监测。.
五是积极推进医疗价格改革。确保了全市一级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方案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在我区8所医院全面落实到位。
六是认真做好成本监审及调查。办理1所民办小学(西安新华小学)学生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全面完成了我区行政区域2014年、2015年、2016年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相关费用成本情况调查工作;完成了8家涉企税费调查任务。全面完成2016年度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涉及执收主管部门13个,收费项目29个,收费总额6535.904万元。
七是扎实做好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全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协助289件,认定标的总金额78.24万元,对每份结论都坚持做到资料齐全,程序合法,计算准确,结论真实,价格认定结论无一差错,无一复核,办结率100%。
八是加强政务公开及价格宣传。通过加大宣传价格政策、价格监管成效、价格服务新成果等力度,进一步扩大了社会知晓度,提升了工作透明度。
九是加大执法力度,全力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教育收费、医疗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六项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单位212家,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行业、各领域收费行为和明码标价公示,有利的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
十是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积极开展投诉举报工作。通过“12358”价格投诉举报受理平台、群众来信、来访、部门转办等途径,全年共接到价格投诉举报、咨询512件,其中:咨询43件,投诉举报469件,共向群众清退多收价款25.3216万元,群众满意率、按时办结率达到“双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物价局的部门决算包括物价局本级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未央区物价局 | 行政单位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实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21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5.55万元,较上年增长59.42万元,较上年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335.55万元,较上年增长59.42万元,较上年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335.55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55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3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5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24.4万元,用于价格举报平台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保等以及价格监测、价格鉴定评估专家劳务费用,价格监测、鉴定、检查执法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7%;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70.79万元,比上年减少5%,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且物价管理项目支出的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5.55万元,较上年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5.5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280.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69万元;项目支出24.4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5.5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费等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取暖降温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和遗嘱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4.4万元,包含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增长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的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费用、住房公积金及遗嘱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0.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取暖降温费、工会经费、维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我单位无出国(境)费用,也没有公务车辆
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4%。开支主要内容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次,10人,支出0.05万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规定,未央区物价局开展了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照西安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标准,经财政局考核,我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级结果为“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邮电费、取暖降温费、工会经费、维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12.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2.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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