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机关是国家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职责。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紧密围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以情指一体化的指挥平台、五位一体的合成作战平台建设为契机,持续强化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力度、强化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确保了未央区全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抓打击、重整治,统筹推进平安建设
我局有针对性地加强警情研判,统筹开展“秦鹰”行动、平安家园、严打盗抢骗、三打击一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立刑事案件6179起,较上年同期下降8.0%,破获3004起较上年同期上升39.6%,打掉犯罪团伙73个,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强基础,密织网,社会防控取得新突破
1、预警研判精确指导。坚持日分析,周研判,定期发布接报警信息研判,精确指明各单位高发案类型、易发案部位和案件多发时段。分析刑事案件发破及同比情况,分类进行动态警情研判,提出打防指导意见。
2、加强街面巡逻盘查。全局网格化巡逻共出动车辆58704台次,警力96442人次;组织武装设卡盘查300余次,盘查可疑人员124672名,可疑车辆93472辆;开展集中武装巡逻112余次;现场破获各类案件193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5人。
3、源头治理降控发案。为了减少入室盗窃,我们选定了4个派出所的6个小区展开平安智慧小区试点,充分发挥综治、物业各方力量,整合人防、物防、技防资源,加强小区安全管理,从源头减少发案。针对辖区高发的盗窃电动自行车案,我们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给电动自行车加装GPS,以减少失窃,降低发案。同时,我们加强街面巡防,开展“降发案、保平安”专项攻坚。
4、一标三实夯实基础。我局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作为 “平安建设”,夯实公安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谋划推进,充分动员,集思广益,创新思路,提高工作效率。
(三)抓管理,除隐患,整治治安突出问题
1、易制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整治。摸排辖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检查,督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守法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主动和安监部门建立双向通报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易制爆单位的增量、减量等相关信息,消除监管盲区。
2、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整治。摸排辖区物流寄递企业368家,其中物流企业335家,寄递企业33家。逐一签订《寄递物流安全承诺书》,督促落实“三个100%”制度。并严格物流揽收、承运、派送等各环节的违禁品检查。同时,加大对利用物流寄递业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3、扎实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下发了《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摸排高层建筑约727栋,检查单位3783家(含排查高层727栋),查处火灾隐患139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387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277份,下发《处罚决定书》52起。
4、保持黄赌整治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整治,先后组织了“百日黄赌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整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断链”行动,“茶牌坊专项整治行动”“二手手机电动自行车及贵金属废品收购整治”、“野广告”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利用线上平台介绍线下组织卖淫专项犯罪活动”。
5、整治食药安全开展环侦行动。严厉打击群众反响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今年开展了“利剑行动”、“打击网络食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咔哇潮饮料专项行动”, 全年共立破坏食药安全类案15起。
(四)抓党建,提效能,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
1、狠抓思想教育。5月19日,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我局巡警大队、大明宫所所长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为发挥榜样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分局组织开展向英雄模范学习,强化人民至上宗旨,推进“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号召全局民警向身边英模学习,强化民警“人民至上”宗旨意识,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优化窗口工作,提升服务效能。一是进一步完善“微警局” 网上办事功能。加强未央公安“微警局”和“西安公安掌上户籍室”的推广应用宣传,引导群众在线办理业务。二是拓宽“互联网+警务”业务。由户籍民警牵头组建业主群,对自己管辖区域的业主开展微信互动,向辖区群众宣户籍等业务政策,定期发布预警和安全防范常识,在线答复政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咨询。三是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在办证厅设立值班长和“咨询服务台”,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群众投诉,落实首接责任,履行一次性告知,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
3、狠抓铁军打造。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队伍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队伍状况分析座谈会,对队伍思想状况进行分析,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每逢节假日,通过发布文件、召开会议、群发廉政提醒微信等形式,强调廉政纪律。二是强化制度约束打造铁军。结合行政效能革命,制定出台了《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十条措施》,全力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研究制定了打造铁军八项措施,努力建设执法本领强、警务效能高、服务群众优、队伍作风硬的未央公安铁军。三是开展队伍建设主题活动。先后成功举办2016年度民警荣休仪式;正月十五“拔河闹元宵”活动;打造警察书屋,开展“读书月”活动;举办五四青年节“青春飞扬”青年民警擂台赛;联合市文明办、交警经开大队,开展“文明出行车让人,未央公安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邀请新闻媒体领导和记者,召开新春媒体座谈会,共话警媒合作;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急救常识技能培训;下大力气投入“五小建设”,建成了分局荣誉室、阅览室、健身房,活跃了警营文化生活,开阔民警思路视野,提升了队伍活力。
2017年,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18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总目标,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总要求,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做好各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0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
纳入西安市未央区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 行政单位 |
2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
3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
4 | 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10人,其中行政编制710人、事业编制××人;实有人员670人,其中行政670人,事业××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3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054.38万元,较上年增长2287.32万元,较上年增长1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长;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17135.87万元,较上年增长2213.31万元,较上年增长1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长。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054.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86.28万元,占总收入的97%,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6586.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万元,是××事项收入,占总收入的××%;事业收入××万元,是××事项收入,占总收入的××%;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68.1万元,占总收入的3%。上年结转437.4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13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6.0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5859.8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34%。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6586.28万元,比上年增长1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增长1819.22万元。财政拨款上年结转437.49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667.77万元,较上年增13%,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及工资增长1867.2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与上年各项收入支出的对比如下表(图)单位:万元
公安 | 2017年 | 2016年 | 增长(量) | 增长(%) |
合计 | 16,667.77 | 14,800.56 | 1,867.21 | 12.62% |
工资福利支出 | 9,730.60 | 7,954.43 | 1,776.17 | 22.33%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610.76 | 5,426.40 | 184.36 | 3.4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28.86 | 713.04 | 15.82 | 2.22%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597.56 | 708.48 | -110.92 | -15.66% |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667.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万元,比上年基本持平;公共安全支出1639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6.03万元、项目支出5116.74万元,比上年增长1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工资增加;科学技术支出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70万元,比上年基本持平。
3.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9.45万元,公用经费816.5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8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0.1%。其中:外事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2万元,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外地人员来我单位学习先进经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0人次。开支主要内容为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2.5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燃修保养,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88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6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6.5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方面。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共1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88辆; 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服务支出0万元。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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