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水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未央区水务局是未央区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之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利、防汛、防洪、渔业、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地下水、地表水、空中水);组织有关全区水利总体规划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和节约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四)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辖区内河道、水库、湖泊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调处辖区水事、渔事纠纷。

(六)实施全区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区水利行业的供水及综合经营工作。

(七)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八)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安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已成水利工程和灌区;负责辖区人畜饮水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治理及水土流失防治、监测、监督执法。

(十)负责全区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渔业水产工作;负责水产养殖规划、建设、科技推广;负责渔业资源及渔业环境的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区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职责,区水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水政水利科,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区水务工作站、区河道管理站。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河长制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提请区委下发《未央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实施意见》,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河长制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构建河长三级网络,辖区5条河流渠道实现区、街、村三级河长、警长网络全覆盖。三是开展制度建设,制定河长巡查、问题督办、考核、信息报送、媒体群众监督整改等制度11项,全面涵盖了河长制工作内容。四是建立河流台账,按照河流情况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确保治理河道有目标、有任务、有效果。五是建设河长制作战指挥室,绘制河长制作战室6图2表,细化治污水工作任务、措施和工期,挂图上墙,积极发挥治污水作战指挥室作用。六是加大河长培训力度,督导河长认真履职,三级河长共巡查河道8409 次,解决问题150件。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市媒体上进行18次正面宣传,面向市民群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1次,聘请市民河长35名,营造河长制工作氛围。
      2.以治污水为突破口,凸显项目治水。积极推动治水项目进度,今年实施治水项目8个,累积完成投资3.3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量的107%。一是幸福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按期全面完工:完成项目征地418亩、建设租用土地42亩、迁坟1483座、拆迁企业、个体户30户,拆迁面积3.8万平方米;建设引水管道3公里,治理河道1.4公里,景观桥梁和液压坝各2座;累计完成投资1.71亿元。二是幸福河市政截污工程实现提前完工,总投资1.1亿元,完成箱涵1.2公里,完成截污管道5.436公里。三是全面完成六村堡唐村区域六村一校污水整治项目、皂河及漕运河排污口封堵项目、河道垃圾整治项目、沣三干渠沿岸养殖场取缔项目。共完成箱涵900米,铺设管道300米,封堵排污口6个,清理垃圾6566立方米,取缔养殖场85家,完成总投资910万元。四是漕运河、皂河提升工程项目于7月份全面完成,安装护栏16.811公里,设置绿化带防护网8.016公里,建设防汛抢险道路6.46公里;栽植乔木3.1万株、栽植灌木9.67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000万元。

3.严守红线,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我局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全面实行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助推水务事业健康发展。今年已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在17760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在4346万立方米以内的年度目标任务;预计年底完成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7.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7.5%的年度目标任务。

监测断面水质较上年有所改善;区域地下水位降幅均不超过0.5米标准,水位达标率为100%,高于90%的目标;封停自备井12眼,完成年度任务量的2倍;投资3.2万元,完成张家堡街道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汉城湖、未央湖景观水体水质基本符合景观用水标准;配合市局完成辖区水事违法案件查处12处;开展节水宣传8次。

4.生态治水,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按照生态恢复“八水绕长安”工作安排,我局经过积极协调,现场踏勘,结合未央湖发展思路,分别实施了未央湖再生水引入和退水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未央湖改造提升工作任务。累计铺设再生水管道3.5公里,增设再生水利用示范点9处,完成年度任务量的3倍,有效提高了再生水利用率。

5.主动防御,提高防汛减灾能力。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工作。修订完善转发7项防汛预案,提高了各级防汛部门对汛情的反应能力和科学防御能力。补充储备防汛物资,落实专业抢险队伍人员,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及防汛巡查制度。积极应对9月下旬、10月上旬强秋淋,紧急启动渭河IV级应急响应,各级各部门加强值守、大力巡查、全力应对,防汛减灾实现了人员“零死亡”、损失最小化的全面胜利。

6.深化改革,切实履行水务管理职能。

一是全面完成全区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颁发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证、经营管理证各46本,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建立了工程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实施自来水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及户表集中改造,完成30个自来水供水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权移交调查任务和27个小区户表改造调查任务,并积极协调相关街道办和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办理移交改造事宜。

三是投资60万元,建设六村堡街道袁家堡村和师道口村2处集中供水站,解决了50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是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与养殖户签订目标责任书7份,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及指导,完成上级下达的水产品产量750吨及9300万产值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未央区水务局本级

2

未央区水务工作站

3

未央区河道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5人;实有人员30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2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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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水务局人员情况柱状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0.96万元,较上年减少80.47万元,较上年下降14.86%,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为452.98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较上年下降2.5%,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2.98万元,占总收入的98.27%,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98万元,是市级业务部门转来的业务工作经费,占总收入的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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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4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90.16%;项目支出44.56万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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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52.98万元,较上年下降15.59%,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98万元,较上年下降15.62%,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1)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2.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5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43万元、项目支出43.84万元,比上年下降2.54%,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包括:

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35.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下降4.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水利执法监督:基本支出106.79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比上年增长18.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项目费。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基本支出166.61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比上年增长2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项目费。

防汛: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97万元,比上年增长2.36%,增加主要原因是防汛项目增加。

农田水利: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1万元,比上年下降89.59%,减少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项目减少。

其他水利支出: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68万元,比上年下降20.66%,减少主要原因是其他水利支出项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上下年对比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分


2017年支出合计

2016年支出合计

增减比例

增减变动原因

农林水支出

452.26

464.08

-2.55

%

总体水务项目减少

行政运行

135.03

129.22

4.50

%

人员增资

水利执法监督

110.44

93.05

18.69

%

人员增资、增加项目费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168.83

137.68

22.62

%

人员增资、增加项目费

防汛

25.97

25.37

2.36

%

防汛项目增加

农田水利

3.31

31.82

-89.60

%

农田水利项目减少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20.00

-100.00

%

水资源安排的支出项目减少

农村人畜饮水


16.00

-100.00

%

农村人饮项目减少

其他水利支出

8.68

10.94

-20.66

%

其他水利支出项目减少

(2)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区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说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2.2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

工资福利支出类支出36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长27.5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支出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7万元、项目支出28.45万元,比上年下降37.8%,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业务项目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支出1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万元、项目支出8.68万元,比上年下降43.6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支付去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类支出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1万元,比上年下降85.58%,减少主要原因是水务项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上下年对比表——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分

科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

增减比例

增减变动原因

合计

452.27

464.65

-2.66

%

总体水务项目减少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66.74

287.49

27.57

%

人员增资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9.22

95.23

-37.80

%

水务业务项目减少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60

34.81

-43.69

%

2016年支付人员抚恤金

305

其他资本性支出

6.71

46.54

-85.58

%

水务项目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0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66万元,公用经费30.7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72万元,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与2016年持平。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2.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7.56%。比上年增加(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此类情况。

2.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0.36万元,下降85.71%。其中:外事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0;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支出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次。开支主要内容为餐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9万元,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整体预算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2.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72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方面如办公费、水电费等。行政单位1户,合计16.0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6.56%,比上年减少9.8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12.3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43.44%,比上年减少30.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未央区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未央区水务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