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关于选择四条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
代理机构的公告

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马泘沱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永兴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锦安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纬三十一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2、主办单位: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编制公开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公开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项目单位提供资料后7日内完成,并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流程完成招标任务。

3、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转型所要求的对采购项目全流程服务和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考核资料。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及须提交的材料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西安市辖区具有实施招标采购活动的办公场所。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备该项目经营资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投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3、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立不足三年单位按实际时间提供);  

4、提供近两年无不良纳税记录声明(并对该声明的内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成立不足二年单位按实际时间提供);

5、提供省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登记截图;  

6、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7、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并提供社保证明;  

8、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一年及以上时间,需提供连续二年不间断的从业证明材料(即提供发布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截图);

9、近3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从事过类似采购服务的招标代理项目2个以上,需提供发布在政府采购项目公告截图。

10、提供电子招标实施方案,有案例提供项目业绩资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候选资格。

五、资格审查

1、主办单位组建评审组,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质条件等资料。  

2、评审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选择方法及要求

1、评审组对申请机构打分确定中标代理机构。

2、本次确定的招标代理单位应在确定招标资格7日内与主办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违约者视为自动弃权,并予以相应的惩戒。  

3、中标的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4、近3年内(从2019年1月1日起)有对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领域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项目的代理机构不在审查合格范围内。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9日10:00至2022年5月12日10:00; 

2、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大兴新区朱宏路与方新路十字向东200米泽星亚龙湾

3、联系人: 巩海筱、张腾、张琰玗 联系电话:029-86239091

八、材料递交地点

地点:西安大兴新区未央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办公室